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817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管学斌委员提出的关于清理“僵尸车”,促进文明城市建设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加大清理整治宣传力度
利用12345便民热线、交管12123平台,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参与、支持,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利用警区警务站,积极开展“僵尸车”防治工作宣传,加强政策法规解读,不断提升宣传效果,持续跟进清理整治行动工作进展,从源头上减少“僵尸车”乱停放现象。
二、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
以“存量清零、增量即办、群众满意”为目标,依法依规开展“僵尸车”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僵尸车”侵占公共资源、影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和环境隐患等问题。我区交管部门、属地街道对辖区内“僵尸车”进行全面排查清理,重点排查公共道路、背街里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长期占用公共空间且无人使用和维护,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僵尸车”,根据“僵尸车”停放地点、车辆状态等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三、建立常态执法监管机制
我区各有关部门依职责将“僵尸车”治理纳入城市管理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定期巡查、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分类处置等工作机制。加强对“僵尸车”执法监管的督导,将“僵尸车”执法监管纳入城市市容环境治理考评体系,推动专项执法整治和常态执法监管有序衔接。实施智能化监管,及时掌握全区车辆停放动态信息,实现“僵尸车”投诉受理、核查建档、分类处置、结果反馈、督办考评等全链条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