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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524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穆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重点地区卫生日常监管力度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和平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反映的居民心声,提出的中肯意见和建议,我们高度重视,专门召集相关部门进行研究部署,并迅速安排专人进行落实。为做好河南路片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我们着手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日常巡查执法力度。经现场调查核实,我区河南路(营口道至赤峰道)确实存在道路一侧违法堆放物品的情况,属地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已与违法相对人现场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核查确认,并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对违法相对人下达了《天津市和平区劝业场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相对人在限期内改正在道路上违法堆放物品的行为。后期,属地综合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重点地区增加巡查频次,努力避免同类情况的发生,对屡教不改的相对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及时清理道路一侧违法堆放物品,确保道路环境卫生整洁。

二是规范道路静态停车秩序。结合您的建议,我区交管部门实地调研后认为河南路道路两侧的河南里、新华里均为老旧小区,居民存在较大的停车需求,为此在河南路右侧已经设置允许单侧停车的标志,您提出施划黄色禁停区的建议因此未能采纳。为保障道路畅通,我区交管部门今后将重点加强警力巡查,对该段道路的顺行单侧停车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对共享单车停放混乱问题,将监督相关共享单车服务企业,在早晚高峰后加大清运力度,保障道路整洁和居民正常使用需求。

三是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我们将加大《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宣传力度,积极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引导,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自觉性。今后,我区将采取日常巡检、视频监控等手段,坚持宣传引导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全面覆盖和重点督导相结合,严厉查处生活垃圾混堆混放等违法行为,对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促使责任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助力“双创”再上新台阶。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区的城市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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