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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第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678号提案的落实情况

王卫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和平区非成套老旧住房更新改造的提案”,经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族宗教委、市财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政策制定及资金保障方面

2021年6月22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津政办规〔2021〕10号文件。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就城市更新工作在规划、土地、调查登记管理等方面的实施细则下发了征求意见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就城市更新工作流程、“十四五”期间城市更新计划也下发了征求意见稿。和平区作为城市更新工作先行先试区域,积极将城市更新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及需要政策支持的事项与市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形成可借鉴的工作模式,为全市城市更新政策细化提供参考。

在资金投入方面,我区积极拓展资金筹集渠道,在立足区域内资金平衡的基础上,主动对接市场主体,推介和平区优势资源,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我区城市更新工作,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运营新模式,同时积极对接市城投集团(市城市更新实施主体)寻求市区联动,整合资源形成跨区域平衡更新模式,共同推动城市更新工作。

二、城市整体更新设计方面

我区正在组织编制本辖区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同时按照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启动“十四五”期间城市更新单元的策划、调规及项目储备工作,重点推动保护类住宅建筑和居民改造诉求强烈的老旧房屋片区的提升改造工作。

目前我区在城市更新工作开展方面,先行先试,已经有8个片区完成了项目立项,其中1个片区已完成更新工作,2个片区已进入施工阶段,其他5个片区正在开展前期征询及设计工作。

三、宗教房产更新修缮方面

按照《方案》内容,我区在城市更新工作推动过程中,是按照房屋建造年代、结构安全情况、成套化情况等方面确定更新单元划定的,宗教房产的更新修缮属于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范畴的,我们将一并组织实施。同时,我们将加强与市宗教主管部门及宗教团体的协同合作,共同推动宗教房产的更新改造工作。

我区将聚焦群众改善居住环境的迫切需求,将涉及房屋安全的项目优先纳入工作计划,真正把人民生命安全摆在第一位。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让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切实得到明显改善。同时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城市更新工作的认同,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准确解读各类更新改造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和平区城建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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