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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11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蒋宏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和平区迎新里4号楼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经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研究答复如下:

迎新楼4号楼建造年份为70年代,为砖混和砖木结构的三层旧式楼房,总户数37户,建筑面积728.85平方米。该楼没有厨房和燃气,厕所为居民共用。

一是关于依法征收的建议。居民们提出2009年地铁3号线的建设已对该楼造成影响,现修建的地铁8号线拆迁范围距此楼比较近,居民担心震动和噪音会对此楼造成更大的影响,存在居住安全隐患。2020年6月,我区委托天津市津鉴检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对迎新楼4号楼进行了房屋技术鉴定,经鉴定该建筑的安全性等级评定为Csu级。针对此鉴定结果,检测部门给出了维修方案。但居民多次到街道、政府部门反映问题,我们均及时接待答疑。也在属地南营门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多次召开面商会,住建部门负责人与居民代表面对面沟通,并说明了维修方案,但迎新楼4号楼与会居民代表均不同意维修,要求按地铁8号线的补偿标准进行征收。期间,我区与市级主管部门积极反映居民诉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明确表示迎新楼4号楼不在地铁8号线征收范围内。

二是关于拆除重建的建议。结合您增加独用厨卫设施实现成套化的建议,我区住建部门组织建筑设计院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查勘。经查,迎新楼4号楼现场条件不具备在不影响周边居民(利益关联人)的采光、通风等要求的前提下,实施城市更新的可能性,也难以达到现行建筑规范要求。

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是保障居民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的基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针对迎新楼4号楼居民目前不同意维修房屋的情况,我区已安排住建部门加大了对此楼的巡查力度,每日对房屋进行安全巡查,保证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可及时排险处理。下一步,我区将积极研究政策与方案,强化与居民沟通,创造条件,力争从根本上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改善迎新楼4号楼居民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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