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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63号建议的答复

邓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和平路商业街渤海大楼入口处电子烟销售点的建议”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接到建议后,我区十分重视,专门召集繁华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研究部署,并迅速安排专人进行落实。

一、主要做法

我们查阅相关资料并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电子商务法》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精神,采取对滨江道、和平路等繁华地区进行线上监测和线下执法相结合、宣传引导和行政管理相结合等方式,强化各类电子烟经营者主体责任,依法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网售电子烟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金街电子烟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区政府责成区繁华办牵头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和平分局金街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繁华地区保安大队召开关于治理繁华地区电子烟销售的专项治理协调会,就您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制定联合治理方案。同时关停了该电子烟销售点。

二、下步工作

一是加大对网络销售电子烟的监测监管力度,敦促电子烟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销售网站、网店或客户端;敦促相关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依法查处网络销售电子烟相关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对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监督检查,敦促相关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危害健康宣传,建立健全电子烟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结合繁华地区商业集中、人员密集等特点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实体店的监督检查,敦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线上销售电子烟等相关产品,督促本地区主体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此外,我区将广泛吸取其他地区电子烟治理经验,明确繁华地区所有路展外演不得开展电子烟展销活动,同时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本地区生产销售“三无”电子烟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好金街地区整体形象,为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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