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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室职责目录及其职责事项信息表

发布日期:2017-12-20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职责目录


(内务司法室)职责目录


序号

主要

职责

职责事项


序号

名称

页码


1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确定审议的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议题和主任会议听取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汇报议题,组织工委委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调研报告,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提供有关情况。

1.1

组织调查研究



1.2

起草调研报告



2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部署,组织工委委员对“两院”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2.1

对区法院进行跟踪监督



2.2

对区检察院进行跟踪监督



3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起草本工委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3.1

起草年度工作计划



3.2

抓好计划落实



4

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市、区人民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4.1

做好人代会的服务工作



5

负责区人大常委会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5.1

受理群众来信



5.2

受理群众来访















职责事项信息表

(组织调查研究)信息表

序号

1.1

名称

组织调查研究

法定依据

津和党【200191

实施机构

内务司法室

职责边界

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室

运行流程

确定时间地点,通知工委委员,开展实地调研,做好记录。

运行要件

工作情况报告

责任事项

与履职对象进行沟通、协调,通知工委委员时间地点,联系新闻单位,做好工委委员的发言记录,撰写信息。

监督方式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拉萨道33

电话:23118242

职责事项信息表

(组织调查研究)信息表

序号

1.2

名称

起草调研报告

法定依据

津和党【200191

实施机构

内务司法室

职责边界

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室

运行流程

阅读材料,总结归纳,撰写报告。

运行要件

工作情况报告

责任事项

仔细阅读报告,认真思考,规范撰写格式。

监督方式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拉萨道33

电话:23118242

职责事项信息表

(对区法院进行跟踪监督)信息表

序号

2.1

名称

对区法院进行跟踪监督

法定依据

津和党【200191

实施机构

内务司法室

职责边界

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室

运行流程

确定时间地点,通知工委委员,开展实地调研,做好记录。

运行要件

工作情况报告

责任事项

与履职对象进行沟通、协调,通知工委委员时间地点,联系新闻单位,做好工委委员的发言记录,撰写信息。

监督方式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拉萨道33

电话:23118242

职责事项信息表

(对区检察院进行跟踪监督)信息表

序号

2.2

名称

对区检察院进行跟踪监督

法定依据

津和党【200191

实施机构

内务司法室

职责边界

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室

运行流程

确定时间地点,通知工委委员,开展实地调研,做好记录。

运行要件

工作情况报告

责任事项

与履职对象进行沟通、协调,通知工委委员时间地点,联系新闻单位,做好工委委员的发言记录,撰写信息。

监督方式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拉萨道33

电话:23118242

职责事项信息表

(起草年度工作计划)信息表

序号

3.1

名称

起草年度工作计划

法定依据

津和党【200191

实施机构

内务司法室

职责边界

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室

运行流程

学习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起草工委年度工作计划。

运行要件

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

责任事项

认真学习,仔细起草。

监督方式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拉萨道33

电话:23118242

职责事项信息表

(抓好计划落实)信息表

序号

3.2

名称

抓好计划落实

法定依据

津和党【200191

实施机构

内务司法室

职责边界

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室

运行流程

按月对照计划检查完成情况,半年保证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年底做好总结。

运行要件

年度工作计划。

责任事项

按月对照年度工作计划检查完成情况,有报告,有信息。

监督方式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拉萨道33

电话:23118242

职责事项信息表

(做好人代会的服务工作)信息表

序号

4.1

名称

做好人代会的服务工作

法定依据

津和党【200191

实施机构

内务司法室

职责边界

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室

运行流程

阅读、理解会议安排,按照要求做好分配的工作。

运行要件

会议时间安排

责任事项

阅读会议安排,对分配的工作进行熟悉,做好实际分配的工作。

监督方式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拉萨道33

电话:23118242

职责事项信息表

(受理群众来信)信息表

序号

5.1

名称

受理群众来信

法定依据

津和编【200529

实施机构

内务司法室

职责边界

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室信访科

运行流程

来信登记,制作转办函,送交办理单位。

运行要件

群众的反映信

责任事项

在群众来信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制作群众来信登记呈批表,报室主任批阅,制作转办函并盖章,送交办理单位。

监督方式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拉萨道33

电话:23118242

职责事项信息表

(受理群众来访)信息表

序号

5.2

名称

受理群众来访

法定依据

津和编【200529

实施机构

内务司法室

职责边界

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室信访科

运行流程

进行登记,了解情况,进行疏导。

运行要件

来访人

责任事项

在信访接待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向来访人了解要反映的问题,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进行解释疏导。

监督方式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拉萨道33

电话:23118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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