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繁华地区各项管理规定信息表
序号 |
1.1 |
名称 |
制定繁华地区各项管理制度 |
法定依据 |
《和平区人民政府繁华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三定方案》(津和编〔2015〕79号) |
实施机构 |
秘书科、管理科、协调科、服务科 |
职责边界 |
秘书科牵头,管理科、协调科、服务科配合 |
运行流程 |
1.管理科、协调科、服务科起草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2.秘书科负责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审核和修改,形成完善的规章制度。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管理科、协调科、服务科对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必要性、操作性负责。 2.秘书科对管理制度的文字规范性负责。 |
监督方式 |
27123678 |
制定繁华地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信息表
序号 |
1.2 |
名称 |
制定繁华地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
法定依据 |
《和平区人民政府繁华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三定方案》(津和编〔2015〕79号) |
实施机构 |
管理科、秘书科 |
职责边界 |
管理科牵头,秘书科配合 |
运行流程 |
1.管理科起草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2.秘书科负责修改和审核。 3.管理科进行确认予以定稿。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管理科、协调科、服务科对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必要性、操作性负责。 2.秘书科对管理制度的文字规范性负责。 |
监督方式 |
27123608、27123678 |
协调公安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信息表
序号 |
2.1 |
名称 |
协调公安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
法定依据 |
《和平区人民政府繁华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编〔2015〕79号 |
实施机构 |
管理科 |
职责边界 |
管理科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1.日常巡视发现各类治安隐患。 2.协调公安部门处理。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对金街治安秩序管理进行检查协调。 2.组织保安力量配合公安部门处理并跟踪处理过程。 |
监督方式 |
27123608 |
协调公安部门做好执法、管理保障信息表
序号 |
2.2 |
名称 |
协调公安部门做好执法、管理保障 |
法定依据 |
《和平区人民政府繁华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编〔2015〕79号 |
实施机构 |
管理科 |
职责边界 |
管理科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组织各类执法、管理活动时,协调公安部门派员参加保障。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协调公安部门做好执法、管理保障。 |
监督方式 |
27123608 |
协调交管部门做好金街交通秩序
管理信息表
序号 |
3.1 |
名称 |
协调交管部门做好金街交通秩序管理 |
法定依据 |
《和平区人民政府繁华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三定方案》(津和编〔2015〕79号) |
实施机构 |
管理科 |
职责边界 |
管理科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1.根据区域交通流量,及时协调交管部门合理分布警力对车辆行人予以疏导。 2.日常巡查发现乱停乱放的机动车,协调交管部门进行处罚,对乱停乱放的自行车、共享单车组织保安人员配合交管部门进行清理。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对金街交通秩序管理进行检查、协调。 2、组织交管、保安做好各类车辆乱停乱放清理 |
监督方式 |
27123608 |
协调交管部门规划和设置交通标识信息表
序号 |
3.2 |
名称 |
协调交管部门规划和设置交通标识 |
法定依据 |
《和平区人民政府繁华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编〔2015〕79号 |
实施机构 |
管理科 |
职责边界 |
管理科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及时联系交管部门合理规划和设置交通标识,不断优化金街交通出行环境。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对交通标识规划和设置的必要性、合理性提出建议。 2.配合交管部门做好交通标识规划和设置。 |
监督方式 |
27123608 |
协调综合执法部门做好市容环境
管理信息表
序号 |
4.1 |
名称 |
协调综合执法部门做好市容环境管理 |
法定依据 |
《和平区人民政府繁华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编〔2015〕79号、《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 |
实施机构 |
管理科 |
职责边界 |
管理科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1.日常管理中检查、发现违反《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等行为。 2.及时协调综合执法部门进行处理,并组织保安人员配合管理。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对市容环境秩序进行监督检查 2.协调、组织市容环境秩序清理活动。 |
监督方式 |
27123608 |
负责金街保安队伍招聘、培训、考核,
配合各执法部门实行网格化管理信息表
序号 |
4.2 |
名称 |
负责金街保安队伍招聘、培训、考核,配合各执法部门实行网格化管理 |
法定依据 |
《和平区人民政府繁华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编〔2015〕79号 |
实施机构 |
管理科 |
职责边界 |
管理科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1.通过招标招聘保安队伍,对保安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考核。 2.组织保安队伍协助各执法单位对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社会治安等实行网格化管理,对保安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负责对保安队伍进行招聘。 2.对保安队伍进行日常管理、培训、监督、考核。 |
监督方式 |
27123608 |
协调相关部门对建筑外檐、广告设置、
夜景灯光管理规范信息表
序号 |
5.1 |
名称 |
协调相关部门对建筑外檐、广告设置、夜景 灯光管理规范 |
法定依据 |
《和平区人民政府繁华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编〔2015〕79号 |
实施机构 |
管理科 |
职责边界 |
管理科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1、及时发现建筑外檐、广告设置、夜景灯光有无不符合市容管理要求的行为。 2、及时协调相关执法管理单位对该类行为予以规范。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检查发现不符合规范的建筑外檐、广告设置、夜景灯光等方面的问题 2.协调、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规范,跟踪管理规范过程。 |
监督方式 |
27123608 |
负责物业保洁公司招聘、工作业绩
考核信息表
序号 |
6.1 |
名称 |
负责物业保洁公司招聘、工作业绩考核 |
法定依据 |
《和平区人民政府繁华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编〔2015〕79号 |
实施机构 |
协调科 |
职责边界 |
协调科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1.通过招标招聘物业保洁公司。 2.对物业保洁公司日常保洁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负责物业保洁公司的招聘 2.对物业公司日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
监督方式 |
27128975 |
按照国家卫生城区标准,
组织开展卫生清理行动信息表
序号 |
6.2 |
名称 |
按照国家卫生城区标准,组织开展卫生清理行动 |
法定依据 |
《和平区人民政府繁华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编〔2015〕79号 |
实施机构 |
协调科 |
职责边界 |
协调科牵头,管理科、服务科配合 |
运行流程 |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物业保洁公司、驻繁华地区执法管理队伍、志愿者组织、沿街商户进行卫生清整活动。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负责对清理活动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活动效果的检查。 |
监督方式 |
27128975 |
负责监控终端建设、管理和资源共享信息表
序号 |
7.1 |
名称 |
负责监控终端建设、管理和资源共享 |
法定依据 |
《和平区人民政府繁华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编〔2015〕79号 |
实施机构 |
协调科 |
职责边界 |
协调科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1.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将采集的视频资料提供有需求的执法单位。 |
运行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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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负责监控终端设备正常使用。 2.留存重要视频数据档案。 |
监督方式 |
27128975 |
利用监控终端做好数字化城管协调信息表
序号 |
7.2 |
名称 |
利用监控终端做好数字化城管协调 |
法定依据 |
《和平区人民政府繁华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编〔2015〕79号 |
实施机构 |
协调科 |
职责边界 |
协调科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1.通过监控视频发现各类问题。 2.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和执法队伍进行处置并获取反馈; 3.接到区数字化平台指挥中心案卷后,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和执法队伍及时处置,并将反馈结果回复区数字化平台指挥中心。 |
运行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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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负责监控终端的值守工作。 2.数字化城管案卷的派发、反馈处理结果。 |
监督方式 |
27128975 |
协调各产权单位对公共设施进行
建设和维护信息表
序号 |
8.1 |
名称 |
协调各产权单位对公共设施进行建设和维护 |
法定依据 |
《和平区人民政府繁华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编〔2015〕79号 |
实施机构 |
协调科 |
职责边界 |
协调科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日常巡视中发现公共设施缺失或破损后,及时联系相关产权单位,督促恢复和维护。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负责对产权单位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护提出意见、建议; 2.与产权单位进行联系和协调;配合产权单位进行设施建设和维护。 |
监督方式 |
27128975 |
负责对属于繁华办设立于道路上的防撞花坛和
铁墩等设施进行建设和维护信息表
序号 |
8.2 |
名称 |
负责对属于繁华办设立于道路上的防撞花坛和铁墩等设施进行建设和维护 |
法定依据 |
《和平区人民政府繁华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编〔2015〕79号 |
实施机构 |
协调科 |
职责边界 |
协调科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1.日常巡视中检查权属繁华办在公共区域建设的公共设施是否出现缺失或破损。 2.及时联系相关单位进行修复。 |
运行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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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根据管理需要提出设施建设维护建议。 2.负责设施建设和维护。 |
监督方式 |
27128975 |
负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为商家企业提供
综合服务信息表
序号 |
9.1 |
名称 |
负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为商家企业 提供综合服务 |
法定依据 |
《和平区人民政府繁华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编〔2015〕79号 |
实施机构 |
综合服务科 |
职责边界 |
综合服务科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1.走访商企了解需求,协调有关单位提供政策法规服务。 2.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商企经营环境存在的困难。 |
运行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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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联系走访企业,搞好协调服务。 2、协调帮助企业解决经营环境存在的困难。 |
监督方式 |
27128975 |
对商业户外宣传展示进行服务和
监管信息表
序号 |
9.2 |
名称 |
对商业户外宣传展示进行服务和监管 |
法定依据 |
《和平区人民政府繁华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编〔2015〕79号 |
实施机构 |
综合服务科 |
职责边界 |
综合服务科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1.为商业户外展示活动提供审批流程指导。 2.检查商业户外宣传活动手续是否齐备,对不符合规范的商业户外展示协调有关执法部门予以取缔。 |
运行要件 |
行政审批手续 |
责任事项 |
联系企业,搞好协调服务。 |
监督方式 |
27128975 |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信息表
序号 |
10.1 |
名称 |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法定依据 |
《和平区人民政府繁华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和编〔2015〕79号 |
实施机构 |
根据实际情况酌定 |
职责边界 |
根据实际情况酌定 |
运行流程 |
根据区委、区政府下达的指示完成各项任务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根据实际情况酌定 |
监督方式 |
27128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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