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职责清单制定说明
一、职责清单由职责目录和职责事项信息表共同组成。
二、职责目录包括主要职责和职责事项。主要职责是指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责中宏观、综合、概括的表述,职责事项是指根据部门“三定”规定主要职责细化明确的具体履行的工作任务。
三、职责事项信息表由职责事项序号、名称、法定依据、实施机构、职责边界、运行流程、运行要件、责任事项、监督方式等要素组成。
(一)职责事项名称是对职责事项内容的概括,应当简明扼要。
(二)法定依据是职责事项的设定依据,包括引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年份、文件名称、文号、具体条款和内容等,应当准确、完整、有效。
(三)实施机构是指职责事项的具体承办机构,包括部门单位内设机构,以及受委托承担具体工作的行政执法机构、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四)职责边界是职责事项的履职范围界定,应当具体、明确。由一个部门承担的职责事项,应当填写为市(或区)级XX部门;由两个以上部门承担的,要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五)运行流程是指职责事项运行过程中各个主要环节。
(六)运行要件是指职责事项运行过程中,需要履职对象提供的各类证明、证件、评价、文件等要件。
(七)责任事项是指部门单位在职责事项运行全过程中,应当在事前、事中、事后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作出明确规定的,要依法依规界定承担的责任;对于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可参考同类职责事项,按照科学、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确定责任。
(八)监督方式是接受外部监督的方式,主要包括电话号码、电子邮箱、来信来访地址等。
职责目录 | ||||
共青团和平区委员会职责目录 | ||||
序号 |
主要职责 |
职责事项 |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1 |
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青年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
1.1 |
研究、分析团员青年思想状况,根据区委的要求和青年的实际,提出各个时期进行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
1 |
1.2 |
指导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理论学习 |
2 | ||
2 |
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起引导青年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广大青少年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教育引导青少年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2.1 |
研究制定全区共青团组织、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 |
3 |
2.2 |
指导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体育活动 |
4 | ||
3 |
指导和帮助区青联、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
3.1 |
开展区青联秘书处日常工作 |
5 |
3.2 |
研究、指导全区少先队工作,推动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基层少先队组织、辅导员队伍和队员队伍建设 |
6 | ||
4 |
推进网上共青团建设工作,建立并完善直接联系青年、服务青年、有效动员基层团组织的网上工作体系,加强对青少年的网上宣传教育和价值引导。 |
4.1 |
开展团区委的新闻宣传工作,抓好团的宣传队伍建设 |
7 |
4.2 |
推动团的网络新媒体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
8 | ||
5 |
组织动员广大青少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组织和动员广大青少年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等,积极代表和组织广大青年参与协商民主建设。 |
5.1 |
建立与党政职能部门、人大和政协机关等的机制化联系 |
9 |
5.2 |
推动青年文明号(岗)创建评比、青年志愿者服务等“青”字号品牌工作 |
10 | ||
5.3 |
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创新、创优和青年职业文明素养培养、技能培训提升等工作,组织和动员青年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
11 | ||
6 |
指导和支持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传统领域团建工作基础,加强新兴青年群体、新阶层领域、网络领域团建工作,扩大团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
6.1 |
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统筹开展新兴青年群体的工作 |
12 |
6.2 |
进行全区团组织情况统计及全区团费收缴工作 |
13 | ||
6.3 |
指导推动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负责团内统计工作 |
14 | ||
6.4 |
研究、指导全区学校共青团工作,推动学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 |
15 | ||
7 |
加强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工作,关心青少年的工作、学习、生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适合青少年特点、青少年广泛关注的活动,切实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积极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
7.1 |
代表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加强维权工作机制、平台、队伍建设,统筹开展不同领域的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 |
16 |
7.2 |
推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
17 | ||
7.3 |
推动共青团参与青少年事务社会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
18 | ||
7.4 |
承担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职责,指导、推动全区各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开展工作 |
19 | ||
8 |
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开展青年思想动态、工作状态等调查,及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出意见建议;负责研究指导全区青年统战工作和青年人才服务工作。 |
8.1 |
拟定促进青年发展的政策、规划、措施,构建和完善服务青年体系 |
20 |
8.2 |
联系民主党派青年和无党派青年代表人士;联系宗教界青年、少数民族青年、青年科技工作者、非公经济领域青年、海归青年及侨胞青年、港澳台青年代表人士 |
21 | ||
9 |
负责全区团的建设,加强全区团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组织选好配强各级团的领导班子,加强对团员、团干部的教育管理;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
9.1 |
协助基层党组织管理本单位团组织领导班子 |
22 |
9.2 |
规划指导团干部的教育培训 |
23 | ||
9.3 |
负责先进基层团组织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表彰工作 |
24 | ||
10 |
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
10.1 |
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
25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研究、分析团员青年思想状况信息表 | |||
序号 |
1.1 |
||
名称 |
研究、分析团员青年思想状况,根据区委的要求和青年的实际,提出各个时期进行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团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
||
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5]19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3号)、《关于印发<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津编办[2017]12号)、中共和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和党办[2017]45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团和平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和编[2017]57号) |
||
实施机构 |
基层团建和学少部、青年发展部、权益部 |
||
职责边界 |
团区委 |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价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制定工作计划; 2.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 3.做好工作总结。 |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3196877 电子邮箱:tjhptqw@sina.com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1号 |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指导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理论学习信息表 | |||
序号 |
1.2 |
||
名称 |
指导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理论学习 |
||
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5]19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3号)、《关于印发<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津编办[2017]12号)、中共和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和党办[2017]45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团和平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和编[2017]57号) |
||
实施机构 |
基层团建和学少部、青年发展部、权益部 |
||
职责边界 |
团区委 |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价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制定理论学习计划; 2.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3.做好工作总结。 |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3196877 电子邮箱:tjhptqw@sina.com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1号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研究制定全区共青团组织、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信息表 | ||
序号 |
2.1 |
|
名称 |
研究制定全区共青团组织、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 |
|
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5]19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3号)、《关于印发<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津编办[2017]12号)、中共和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和党办[2017]45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团和平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和编[2017]57号) |
|
实施机构 |
基层团建和学少部 |
|
职责边界 |
团区委 |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价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制定工作计划; 2.开展组织实施; 3.做好工作总结。 |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3196877 电子邮箱:tjhptqw@sina.com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1号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指导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并开展相关活动信息表 | ||
序号 |
2.2 |
|
名称 |
指导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体育活动 |
|
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5]19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3号)、《关于印发<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津编办[2017]12号)、中共和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和党办[2017]45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团和平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和编[2017]57号) |
|
实施机构 |
青年发展部、权益部 |
|
职责边界 |
团区委 |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价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制定工作计划; 2.开展组织实施; 3.做好工作总结。 |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3196877 电子邮箱:tjhptqw@sina.com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1号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开展区青联秘书处日常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3.1 |
|
名称 |
开展区青联秘书处日常工作 |
|
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5]19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3号)、《关于印发<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津编办[2017]12号)、中共和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和党办[2017]45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团和平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和编[2017]57号) |
|
实施机构 |
青年发展部 |
|
职责边界 |
团区委 |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价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制定工作计划; 2.开展组织实施; 3.做好工作总结。 |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3196877 电子邮箱:tjhptqw@sina.com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1号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研究、指导全区少先队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3.2 |
|
名称 |
研究、指导全区少先队工作,推动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基层少先队组织、辅导员队伍和队员队伍建设 |
|
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5]19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3号)、《关于印发<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津编办[2017]12号)、中共和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和党办[2017]45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团和平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和编[2017]57号) |
|
实施机构 |
基层团建和学少部 |
|
职责边界 |
团区委 |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价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制定工作计划; 2.开展组织实施; 3.做好工作总结。 |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3196877 电子邮箱:tjhptqw@sina.com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1号 |
责事项信息表 | ||
开展团区委的新闻宣传工作,抓好团的宣传队伍建设信息表 | ||
序号 |
4.1 |
|
名称 |
开展团区委的新闻宣传工作,抓好团的宣传队伍建设 |
|
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5]19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3号)、《关于印发<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津编办[2017]12号)、中共和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和党办[2017]45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团和平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和编[2017]57号) |
|
实施机构 |
基层团建和学少部 |
|
职责边界 |
团区委 |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价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制定工作计划; 2.开展组织实施; 3.做好工作总结。 |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3196877 电子邮箱:tjhptqw@sina.com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1号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推动团的网络新媒体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4.2 |
|
名称 |
推动团的网络新媒体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
|
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5]19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3号)、《关于印发<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津编办[2017]12号)、中共和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和党办[2017]45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团和平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和编[2017]57号) |
|
实施机构 |
基层团建和学少部 |
|
职责边界 |
团区委 |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价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制定工作计划; 2.开展组织实施; 3.做好工作总结。 |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3196877 电子邮箱:tjhptqw@sina.com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1号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建立与党政职能部门、人大和政协机关等的机制化联系信息表 | ||
序号 |
5.1 |
|
名称 |
建立与党政职能部门、人大和政协机关等的机制化联系 |
|
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5]19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3号)、《关于印发<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津编办[2017]12号)、中共和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和党办[2017]45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团和平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和编[2017]57号) |
|
实施机构 |
权益部 |
|
职责边界 |
团区委 |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价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制定工作计划; 2.开展组织实施; 3.做好工作总结。 |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3196877 电子邮箱:tjhptqw@sina.com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1号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推动“青”字号品牌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5.2 |
|
名称 |
推动青年文明号(岗)创建评比、青年志愿者服务等“青”字号品牌工作 |
|
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5]19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3号)、《关于印发<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津编办[2017]12号)、中共和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和党办[2017]45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团和平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和编[2017]57号) |
|
实施机构 |
青年发展部、权益部 |
|
职责边界 |
团区委 |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价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制定工作计划; 2.开展组织实施; 3.做好工作总结。 |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3196877 电子邮箱:tjhptqw@sina.com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1号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青年创业就业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5.3 |
|
名称 |
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创新、创优和青年职业文明素养培养、技能培训提升等工作,组织和动员青年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
|
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5]19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3号)、《关于印发<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津编办[2017]12号)、中共和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和党办[2017]45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团和平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和编[2017]57号) |
|
实施机构 |
青年发展部 |
|
职责边界 |
团区委 |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价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制定工作计划; 2.开展组织实施; 3.做好工作总结。 |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3196877 电子邮箱:tjhptqw@sina.com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1号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非公团建、新兴青年群体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6.1 |
|
名称 |
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统筹开展新兴青年群体的工作 |
|
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5]19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3号)、《关于印发<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津编办[2017]12号)、中共和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和党办[2017]45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团和平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和编[2017]57号) |
|
实施机构 |
基层团建和学少部、青年发展部 |
|
职责边界 |
团区委 |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价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制定工作计划; 2.开展组织实施; 3.做好工作总结。 |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3196877 电子邮箱:tjhptqw@sina.com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1号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进行全区团组织情况统计及全区团费收缴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6.2 |
|
名称 |
进行全区团组织情况统计及全区团费收缴工作 |
|
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5]19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3号)、《关于印发<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津编办[2017]12号)、中共和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和党办[2017]45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团和平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和编[2017]57号) |
|
实施机构 |
基层团建和学少部 |
|
职责边界 |
团区委 |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价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制定工作计划; 2.开展组织实施; 3.做好工作总结。 |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3196877 电子邮箱:tjhptqw@sina.com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1号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指导推动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6.3 |
|
名称 |
指导推动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负责团内统计工作 |
|
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5]19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3号)、《关于印发<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津编办[2017]12号)、中共和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和党办[2017]45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团和平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和编[2017]57号) |
|
实施机构 |
基层团建和学少部 |
|
职责边界 |
团区委 |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价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制定工作计划; 2.开展组织实施; 3.做好工作总结。 |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3196877 电子邮箱:tjhptqw@sina.com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1号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研究、指导全区学校共青团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6.4 |
|
名称 |
研究、指导全区学校共青团工作,推动学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 |
|
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5]19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3号)、《关于印发<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津编办[2017]12号)、中共和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和党办[2017]45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团和平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和编[2017]57号) |
|
实施机构 |
基层团建和学少部 |
|
职责边界 |
团区委 |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价 |
|
运行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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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制定工作计划; 2.开展组织实施; 3.做好工作总结。 |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3196877 电子邮箱:tjhptqw@sina.com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1号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7.1 |
|
名称 |
代表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加强维权工作机制、平台、队伍建设,统筹开展不同领域的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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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5]19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3号)、《关于印发<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津编办[2017]12号)、中共和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和党办[2017]45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团和平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和编[2017]57号) |
|
实施机构 |
权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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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团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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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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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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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制定工作计划; 2.开展组织实施; 3.做好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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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3196877 电子邮箱:tjhptqw@sina.com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1号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推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信息表 | ||
序号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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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推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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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5]19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3号)、《关于印发<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津编办[2017]12号)、中共和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和党办[2017]45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团和平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和编[2017]57号) |
|
实施机构 |
权益部 |
|
职责边界 |
团区委 |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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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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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制定工作计划; 2.开展组织实施; 3.做好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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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3196877 电子邮箱:tjhptqw@sina.com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1号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推动共青团参与青少年事务社会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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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推动共青团参与青少年事务社会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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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5]19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3号)、《关于印发<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津编办[2017]12号)、中共和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和党办[2017]45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团和平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和编[2017]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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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权益部 |
|
职责边界 |
团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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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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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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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制定工作计划; 2.开展组织实施; 3.做好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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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3196877 电子邮箱:tjhptqw@sina.com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1号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相关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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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承担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职责,指导、推动全区各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开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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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5]19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3号)、《关于印发<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津编办[2017]12号)、中共和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和党办[2017]45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团和平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和编[2017]57号) |
|
实施机构 |
权益部 |
|
职责边界 |
团区委 |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价 |
|
运行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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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制定工作计划; 2.开展组织实施; 3.做好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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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3196877 电子邮箱:tjhptqw@sina.com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1号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青年发展规划相关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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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拟定促进青年发展的政策、规划、措施,构建和完善服务青年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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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5]19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3号)、《关于印发<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津编办[2017]12号)、中共和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和党办[2017]45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团和平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和编[2017]57号) |
|
实施机构 |
青年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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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团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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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制定规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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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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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制定工作规划; 2.开展组织实施; 3.做好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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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3196877 电子邮箱:tjhptqw@sina.com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1号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统战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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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联系民主党派青年和无党派青年代表人士;联系宗教界青年、少数民族青年、青年科技工作者、非公经济领域青年、海归青年及侨胞青年、港澳台青年代表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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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5]19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3号)、《关于印发<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津编办[2017]12号)、中共和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和党办[2017]45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团和平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和编[2017]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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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青年发展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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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团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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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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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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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制定工作计划; 2.开展组织实施; 3.做好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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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3196877 电子邮箱:tjhptqw@sina.com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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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事项信息表 | ||
协助基层党组织管理本单位团组织领导班子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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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协助基层党组织管理本单位团组织领导班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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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5]19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3号)、《关于印发<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津编办[2017]12号)、中共和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和党办[2017]45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团和平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和编[2017]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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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基层团建和学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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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团区委 |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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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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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制定工作计划; 2.开展组织实施; 3.做好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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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3196877 电子邮箱:tjhptqw@sina.com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1号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规划指导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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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规划指导团干部的教育培训 |
|
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5]19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3号)、《关于印发<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津编办[2017]12号)、中共和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和党办[2017]45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团和平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和编[2017]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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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基层团建和学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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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团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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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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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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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制定工作计划; 2.开展组织实施; 3.做好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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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3196877 电子邮箱:tjhptqw@sina.com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1号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评选表彰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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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负责先进基层团组织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表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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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5]19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3号)、《关于印发<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津编办[2017]12号)、中共和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和党办[2017]45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团和平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和编[2017]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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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基层团建和学少部 |
|
职责边界 |
团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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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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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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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制定工作计划; 2.开展组织实施; 3.做好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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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3196877 电子邮箱:tjhptqw@sina.com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1号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有关事项信息表 | ||
序号 |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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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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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5]19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3号)、《关于印发<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津编办[2017]12号)、中共和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和党办[2017]45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团和平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和编[2017]57号) |
|
实施机构 |
团区委各部室 |
|
职责边界 |
团区委 |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价 |
|
运行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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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制定工作计划; 2.开展组织实施; 3.做好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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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3196877 电子邮箱:tjhptqw@sina.com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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