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网站无障碍 丨 关怀版 丨  关爱版

学习《民法典》做懂法守法好青年

发布日期:2020-07-07    发布者:劝业场街道办事处


学习《民法典》做懂法守法好青年

“青春须早为 岂能长少年”,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开启新时代青少年法治教育新征程。2020年7月5日下午,新疆路社区联合和平区司法局、劝业场司法所汇文中学民族部、民进汇文中学联合支部举办“学习《民法典》做懂法 守法好青年”为主题的《民法典》图书赠送活动,新疆班的同学们和汇文中学学校师生代表共同参加了本次活动。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律编纂的先河,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人们从出生到死亡所涉及的生产生活民事行为相关都可以从中找到依据。而民法典的未成年人保护条款也是一张未成年人的“法律身份证”。

活动中,劝业场街党工委副书记李莉、汇文中学党委书记栾建津,和平区司法局四级调研员王芳、劝业场街道四级调研员李伟、劝业场司法所所长田立伟、副所长苏忱、新疆路社区党委书记王剑亲手将120本沉甸甸的《民法典》递到新疆班同学们的手中。劝业场街党工委副书记李莉对同学们未来寄予了祝福,并嘱咐同学们在学好文化课的同时也要注重法治学习提升自我,要用心学法、懂法,将来做对国家有用的人。

会后,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在校园内翻开民法典对同学们现场进行了讲解。同学们就民法典中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以及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一一做了解答。同学们也表示今后要认真学习民法典,多多关注法律知识。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同时也帮助身边的人。长大后回到新疆积极投入到家乡的建设中,相信怀揣着这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步伐都会从容坚定、砥砺前行。

本次民法典赠书活动,为未成年人贯彻好民法典新概念新精神的同时,也让青少年的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对学生具有极大的法治教育意义。在青少年渐渐步入社会的重要时期更应该学习、查阅《民法典》学习相应的法律知识,做到懂法、依法、尊法,为青少年今后走向社会的每一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

微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