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经查,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188号二楼存在两间建筑物(面积:约35㎡、45㎡),经规划部门认证上述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目前本机关无法确定上述建筑物的建设人、管理人,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及时处理,本机关根据《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特发本公告。
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主张权利,依法接受处理。逾期无单位或个人主张权利的,本行政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作出处理。
联系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劝业场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和平区山东路5号,联系电话:022-27119063。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劝业场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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