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党建办公室。主要履行党的建设职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干部管理等工作。
3.宣传文化办公室。主要履行意识形态、社区文化、社区体育、志愿者服务等职能,指导街道文化站建设,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科协等工作。
4.公共管理办公室。主要履行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公共管理职能,指导物业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房屋管理工作。
5.公共服务办公室。主要履行居民自治组织、基层政权建设、居委会工作、社区服务站建设教育、民政、劳动保障、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职能。
6.公共安全办公室。主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应急处置、矛盾纠纷化解等职能。
7.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履行网络内容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等职责。
8.群众工作办公室。主要履行问需服务群众职能,负责为辖区企业单位、居民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