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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政务服务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8    发布者:和平区政务服务办

2024年,和平区政务服务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依法公开政府信息,顺利完成年度各项公开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强化《条例》贯彻落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年依法公开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营业性演出许可、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设置医疗机构许可和执业登记变更等行政许可信息2962,并在“信用和平”平台做好“双公示”工作;公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信息27,财政预决算信息6条,重大项目审批信息3,其他法定公开信息7条;“津心办-津策通”平台上传政策文件和一图读懂34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通过现场、互联网等途径接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在法定时限内办结12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依托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我办机构职能、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事项分类、提交要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进行公开。同时,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认真落实保密制度,及时报送并实时更新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5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5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5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是例外”。持续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强化对信息公开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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