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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政务服务办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发布者:和平区政务服务办

2023年,区政务服务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五十条之规定,依法公开政府信息,顺利完成年度各项公开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通过“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和平区政务网”等平台对我办机构职能、行政许可法律法规、法定程序、流程、权限、救济渠道等内容进行公开。同时,根据市政务服务办的要求将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事项分类、设定依据、办理条件、提交要件、办理流程、办理环节、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内容进行了公布方便了企业群众更好地了解行政许可事项,以便企业群众进行申报。全年依法公开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设置医疗机构许可和执业登记变更等行政许可信息3442,并在“信用和平”平台做好“双公示”工作;结合人事任免以及人员变动实际,更新局领导班子信息2次;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四免”改革事项清单、非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四办”清单等内容8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重大项目审批信息3条;“津心办-津策通”平台上传政策文件和一图读懂68篇。通过现场、互联网等途径接收到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在法定时限内办结20正在办理中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2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2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2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将开展多种方式业务培训和座谈交流,增强公开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市政务服务网站,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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