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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师”、“护士”类许可事项无纸化审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2    发布者:和平区政务服务办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和天津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职转发〔20221)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真正做到为企业减负,提高办事效率,和平区行政审批局2023523日(星期二)起,涉及“医师”、“护士”类行政许可事项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等审批系统申报电子版材料;线下除提供执业证原件和照片等材料外,不再重复提交其他纸质材料。批复结果将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免费邮寄或线下自取。


咨询电话:022-27256211


天津市和平区行政审批局

202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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