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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和平区落实《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8    发布者:和平区政务服务办

区各有关单位:

    推动《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和平政务服务办公室牵头区各有关部门制定了《和平区落实<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积极主动与市级条口部门做好对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并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报送落实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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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落实《天津市2024年营商

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营商环境,推动《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落实落地,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汇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围绕建设“3255”都市型产业体系,加快建设“两高三化”新和平,以更好服务经营主体为导向,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行政审批集成便利行动

1.全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扩展综合窗口服务功能,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一件事一次办”专区,在落实全市清单基础上聚焦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再推出举办大型演出活动、企业招用员工等10个区级“一件事一次办”应用场景

2.持续优化供水接入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协调各环节的衔接,原则上确保具备施工条件后,6个自然日内完成供水接入工程施工。坚持对供水水压水质进行监测,并对计划停水情况、出厂水水质、供水服务承诺事项等信息公开公示对计划停水履行审批手续

3.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深化落实建设项目“桩基先行”改革,持续跟进“和平区全民健身中心”、“五大道地区提升改造”重点项目进度,上门服务、现场指导、一项一策推动重点项目早投产、早见效。严格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监督,有效保证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建立和平区重点项目环评服务保障清单,对重点项目提供环评“定制化”服务,提高环评审批效率。

4.发挥好区12345便民热线作用。坚持每周推动工作机制,加强对各承办部门业务培训,做好企业营商环境专线受理和精准转派。强化数据分析,持续梳理企业、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的涉及营商环境类问题工单,做好预警提示,做到“接诉即办”,并向“未诉先办”延伸

  (二)落实监管服务创新赋能行动

5.营造创新发展环境。统筹推进算力网建设一体化布局,立足天开高教科创园核心区,打造人工智能垂直大模型创新社区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优化“雏鹰—瞪羚—领军”和“创新型—专精特新—小巨人”双线梯度培育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加快实现“产、学、研、医、用、金”多方协同。

6.营造绿色发展环境。印发《天津市和平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完善施工工地精细化管控措施协助符合条件的施工项目办理连续施工申请。持续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施工工程控尘措施监管。定期统计汇总建筑垃圾产生、消纳量和执法数据,利用“津彩分呈”小程序推进各街装修垃圾全链条管理。加强对掘路施工工地进行监管,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

  7.营造友好发展环境。开展修改方案预研究工作梳理和平区既有城市设计成果,挖掘历史文化价值,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工作。推进大新华里地块保护规划修改,进一步支持和平路沿街商铺改造提升。鼓励盘活存量土地房产深入对接盘活项目,服务实施主体用好支持政策。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价款补缴工作。

8.营造包容发展环境。制定发布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积极推动企业信用与重点监管领域深度融合,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涉企执法事项梳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实施情况的监督,重点检查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问题,规范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三)落实投资促进能力提升行动

   9.提高服务企业满意度。深化全员“大服务”全力做好走访服务,主动纾困解难,助力企业成长,为企业解决人才用工、安全生产等各类实际问题。开展和平区生产力地图编制工作,制定《和平区生产力地图编制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确定和平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梳理创新资源、企业资源、存量资源底数,结合重点产业布局,谋划重点盘活项目制定《和平区盘活存量资产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商务楼宇、小洋楼闲置低效资源的利用更新。

10.提高区域投资活跃度。贯彻落实“握手计划”,与天津港保税区签订合作协议,加强项目信息交流。落实《天津市和平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强化市区两级联动,谋划布局一批主题鲜明、要素可及、资源共享、协作协同的新型主题楼宇。积极开展“外资服务月”走访服务活动,将存量招商与稳定外资基本盘相结合,支持在我区设立办事机构的企业升级为独立法人机构。充分发挥商协会的桥梁作用,实现以商招商、以企引企。全年内、外资到位额分别完成78亿元和8000万美元。

11.提高区域投资辨识度。服务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全面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用好天津港资源优势,探索政港合作发展路径,做强航运科技、航运金融、海事海商法务,发展大宗贸易、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等业态,加快建设小白楼国际航运服务业集聚区高标准建设解放北路金融历史文化区建设依托原开滦矿务局、原新华信托储蓄银行、京津国际中心等载体,重点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大篇章和“产业金融、航运金融”特色篇章,引入海河基金等优质金融机构及配套旅项目做强“金融和平

12.提高政策服务精准度。积极筹建和平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深挖企业专精特新培育潜力。充分利用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核心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等重大契机,借助医药健康产业联盟平台,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组织开展企业家沙龙、政策宣讲会等活动,搭建政企信息沟通渠道,制作一图读懂,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企业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落实“海河英才”安居乐业行动

13.高水平实施人才育。以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保利园区为新引擎,全面实施品牌建设工程,做强劳务派遣、职业指导、人才测评等传统业务,加快引进行业头部企业。积极搭建高校与企业的交流平台,大力推进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加大对博士后创新基地升站、人才培育等方面的支持

14.强化人才住房保障。积极协调我区国有企业,充分利用我区区位优势和现有剩余房源,积极筹集保障性住房,探索论证和畅园项目剩余房源作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我市引进人才和招商引资提供保障

  (五)落实法治建设支撑保障行动

  15高效推进金融纠纷化解。持续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建设,探索建立“调立裁审执”全链条、一体化金融纠纷化解模式,发挥法院指导调解职责,提升行业协会、共享法庭纠纷分流化解作用,实现金融纠纷快速化解。采用无书记员庭审记录模式推进要素式审判和批量联审机制,实现全流程线上解纷。成立涉金融案件执行团队,实现金融执行案件快速处置,加速企业资金回流。

  16.全方位保护守法经营。持续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深化“律企同行·法护营商”专项活动,创新开展“楼宇法治管家”工作建立律师服务企业的长效性、常态化服务机制。组织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政策文件清理工作

  (六)落实魅力城市近悦远来行动

17.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区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平台作用,力争7号线和平区段主体完工。加强市区两级部门沟通对接,推进和平区排水设施维修养护改造项目建设。采用科学养护、综合整修同步推行,加快市政工程建设。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

  三、保障措施

有关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研究落实举措,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路径。各牵头单位要做好整体统筹,形成工作合力,各配合单位要主动对接,切实履行职责。政务服务办要加强跟踪调度,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落实进度及时收集工作中的亮点做法,挖掘典型案例,推动全营商环境提质增效。


    

    附件:和平区落实《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任务分工

               附件-和平区落实《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任务分工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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