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宁夏路14号征收工作房屋调查结果公示
和平区宁夏路14号房屋征收范围内居民及单位:
按照区住建委关于爱建二期项目验收推动会会纪要精神,为实现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爱建二期项目规划、消防等验收,需将宁夏路打通,符合消防验收条件,同时方便周边居民出行,和平区宁夏路14号已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具体范围以实际通知为准)。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天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本部门对被征收范围内房屋进行了调查登记,现将调查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您在公示期内到房屋征收现场指挥部哈密道151号登记,我们将报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并在公示期满后7日内给予答复。(房屋情况调查结果附后)
2021年1月18日
和平区宁夏路14号住宅房屋情况调查结果
单位:平方米
序号 |
房屋地点 |
间号 |
产别 |
产权人或承租人 |
建筑面积 |
1 |
和平区宁夏路14号 |
6 |
单位自管产 |
天津日报社 |
14.04 |
2 |
和平区宁夏路14号 |
7 |
单位自管产 |
天津日报社 |
10.32 |
3 |
和平区宁夏路14号 |
8 |
单位自管产 |
天津日报社 |
10.53 |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