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
资金奖补公示信息
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天津市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试行)》(津住建发〔2021〕17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住建发〔2021〕1号)规定,滨江国际大饭店(22层-25层)、芬园里长租公寓已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政策要求可享受试点期内改建工程贷款利息贴息补助,现将贴息补助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不含周末双休及法定节假日)。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与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联系。
附件:和平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资金
奖补明细表
2024年 10月24日
(联系人:杨松;监督电话:23117413)
附件
和平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
资金奖补明细表
编号 |
项目名称 |
奖补金额 (元) |
1 |
芬园里长租公寓 |
59912.95 |
2 |
滨江国际大饭店(22层-25层) |
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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