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2023年河长制工作汇报
2023年,和平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全面落实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尽责,巡河、护河工作全面开展,河道管护水平、水质状况有了明显改善。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2023年总河(湖)长1号令精神,持续深化河长制工作体制机制,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现将我区河长制工作情况向群众汇报如下:
一、完善防汛抢险体系,实现持久水安全
(一)加强巡查检查、备足救援力量。区委书记、区级总河湖长姚建军,区委副书记、区长、区级总河湖长郑伟铭、常务副区长李浩、副区长徐志强先后前往海河和平段对各单位巡察值守情况进行检查,并现场部署推动调水期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督促各属地街加强对河堤安全巡查,对游泳、垂钓等人员进行劝离,避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区防汛办、区河长办联合区城管委和各街道办事处,带队开展不间断巡查,各街级总河长带头巡河,执法队、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合理编组,排好班次,全天候全时段巡查河段。共出动巡查人员852人次,劝离涉水活动人员793人,并成功帮助解放桥下1名流浪人员被收容救助。携带救生圈89个、救生衣160个、救生绳8条、警戒带10卷件及应急照明设备,出动执法车辆130辆次。
(二)充实防汛物资储备。防汛物资是抗洪抢险的重要物质保证,务必备好备足。全区共储备编织袋1万余条,防汛沙带9300余条,锹镐700余把,橡皮艇23只,冲锋舟8艘,皮划艇7只,救生衣359件,救生圈194个,各类水泵180余台(套),排水泵车3辆。四是加强了防汛抢险队伍建设。为做好救大灾,抢大险的准备,全区组建了18支防汛抢险队,落实街道不少于50人、社区不少于10人的防汛队伍,全面提高全区应对洪水灾害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精心搞好防汛演练。我区参照“2023·守卫津城”桌面推演和实操演练模式,开展区、街两级桌面、实操演练。5月12日,区防办组织防指成员单位进行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培训,5月30日,区防办组织抗洪抢险救援队伍,参加市区分部在津湾广场开展中心城区防汛应急处置演练,市区分部给我区发来感谢信。
(四)加大防汛抗旱宣传力度。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汛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相关防汛责任单位、企业的守法和责任观念,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作用,对住人地下室、危漏房屋的居民和孤寡困难群众进行提醒提示。广泛发放防汛宣传单,动员广大居民群众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并利用多种渠道,传播防汛知识和做好警示,提高广大居民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二、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供优质水资源
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压实水资源节约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积极开展节水和河长制宣传工作,实节水优先方针,增强全民节水意识。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周,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校园宣传栏、校园网络、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全区累计开展线上线下节水宣传活动80余次。累计发放河长制节水提袋2000个,节水宣传画600张,河长制宣传笔袋200个,节水条例500册。向各系统单位、全民介绍国家水资源的现状,讲授节水知识、常识和节约用水的重要性,大力提升各系统单位和全民的参与度、增强节水意识。
三、强化控源截污治理,打造宜居水环境
(一)和平区2023年“清河湖”“汛期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市河(湖)长办关于开展2022年“清河湖”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津河长办〔2022〕15号)、《市河(湖)长办关于开展2023年汛期河湖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津河长办〔2023〕27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和推动会。各级河湖长严格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动清河湖专项行动落地落实。进一步加大辖区河湖整治力度,持续改善提升全域水域岸线环境,积极构建美丽和平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共对6个街的2条河道和1个坑塘进行了排查,出动巡河、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清除岸边、河道内垃圾7吨,处理岸边占路经营问题60余起,清理地笼非法捕鱼网具共计30余具。
(二)加强管网巡视检查维护,持续开展排水管网雨污混接排查工作
和平区以三级检查制度为指导,对市政产、房管产排水设施开展养护工作,全年完成管道养护188.4公里,掏挖各型井24879座,掏挖化粪井及隔油池629座。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定期对养护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同时要求养护单位每日上工前对养护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派专业技术人员全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养护任务。
充分利用和平区为民服务网络平台和“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管理信息系统两个平台,加强完善基层治理的有效形式,坚持污水外溢长效治理工作。通过各类渠道接收排水案件2553件,其中居民来电来访1594件、12345平台840件、战区制平台108件、战区制吹哨4件、智慧信访信息系统4件、第一巡查分中心6件。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做到前有反馈,中有调查,后有落实的闭环式管理。
(三)突出源头治理,启动入河污染溯源排查
落实《河道汛期入河污染溯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7月19日启动我区入河污染溯源排查工作。目前,已经完成气象台路排水分区溯源排查,排查面积93公顷,排查雨水管道27.4km,调查混接点29个,其中地表径流9个,乱泼乱倒27个,排查居民小区41个,企事业单位14个。
(四)大力开展“乱泼乱倒”整治行动
2023年和平区继续依托“每人认领一条路”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乱泼乱倒治理工作。坚持突出重点、加强宣传、及时治理、专人专项四项治理方式。突出巡视巡察的针对性、计划性、及时性。通过反复巡查,使商户时刻牢记乱泼乱倒是违规行为,从思想上起到管控效果。以日常掏挖养护为载体,要求工人在养护过程中兼顾对全区收水设施进行检查。
强化日常监管,及时做好惩处工作,多措并举持续推进“乱泼乱倒”违法排水问题治理。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存在的沿街商户随意向道路两侧雨水井口倾倒厨余垃圾、污水、污物等现象进行排查,对排查的点位和区域进行蹲点守候,对发现偷倒、乱倒垃圾行为的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和执法处罚。执法队严格规范执法。对餐饮、洗车等生产经营性单位“乱排直排”,沿街商户“乱泼乱倒”等违法行为,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采取不定时检查,持续巩固整治效果。如发现有随意倾倒污水、垃圾者,执法人员及时进行说服教育,并要求立行立改,对经教育拒不整改者,按照《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予以适当处罚,确保发现一处、整治一处、收效一处。彻底改变了少数门面经营户长期以来形成的陋习,累计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人次,发放《禁止雨水设施“乱泼乱倒”行为的提示》800余份,开具检查单98张,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1份,整改完成率100%。积极开展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暨百日攻坚工作,经过指导督促,已完成发现问题的全部整改,整改完成率达100%。
(五)持续推进区内混接点整改工作
2023年和平区混接点一期改造项目是为了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督察整改要求,在完成2019年—2021年混接点三年改造治理212处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和平区雨污混接改造工作。
前期,在对居民住宅区混接错接问题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了85处问题点位。根据设施混接错接、雨污分流、设施改造、道路油面新旧程度四个思路,对85处混接错接点位采取分类施策,分三期进行改造。其中2023年和平区混接点一期改造项目涉及新兴街河沿里、振河里、兴河里、新兴里、新中里、同发里等6个里巷、20处问题点位。
四、强化河长履职尽责,实现科学水管理
(一)健全管护长效机制,全力推进水环境保护
区级总河长、河长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多次深入津河、海河以及全区防汛工作重点点位现场调研检查;召开河长制领导小组会议、河长制工作调度会,压紧压实河长职责,统筹推进河长制工作,分析研判水环境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通报各街存在突出问题,推动河长制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全年协调区级部门解决各类水环境问题20余个,有效贯通河长制责任链条。各街总河长、河长担当作为,分别召开河长制会议,传达落实市河(湖)长制会议精神。截至目前,区级总河长、河长共计巡视海河、津河38人次,街级总河长、河长巡河436次。
(二)持续开展“榜样河长示范河湖”创建工作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培树“榜样河长”、建设“示范河湖”。积极抓好河长履职尽责的实绩和河湖治理保护的成效,深入发掘河(湖)长的先进事迹、有效举措,以抓好示范河建设为突破口,提升工作标杆,加快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水环境,逐步实现“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目标,让河湖成为全区人民群众满意的美丽幸福河湖。
五、2024年工作安排及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运用好河长制这一治水“金钥匙”,深入实施“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一手抓巩固,一手抓建设,保水质、增颜值,以“河长制”促“河长治”,高起点建设幸福河湖。
(一)推进工作提档升级。树牢全市“一盘棋”思想,建立跨界治理管护机制,推进区域协同、部门联动、合力治水,将“分段治水”变为“全域治水”,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健全河湖管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河长会议、巡河、问题上报处置、吹哨报到及工作督查等制度机制,发挥河长办统筹、督查、推动作用,用制度严责任、促落实,守好护河治水第一阵地,推进河湖长制再上新台阶。
(二)全面保障水安全。坚持绿色发展导向,通过优化规划设计、加强节点打造、融入文化内涵等措施,推进地上地下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把“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融入建设全过程。深化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和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常态化开展清河湖、汛期水环境专项整治和入河污染溯源、排水管网雨污混接排查,全面整治85处雨污混接点,结合城市更新加强老旧小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水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三)强化督查考评。深化细化河湖长制度考核体系,滚动更新“一河一策”,定期通报各级河长巡河履职情况,以过程、结果双导向,推动河湖长履职尽责。加强河湖长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变更各级河长湖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按照市幸福河湖建设评价标准,树立标杆示范,让河湖长制有责有能、有为有效,提升河湖治理保护的成效。
(四)创新工作方式。加强“河湖+智慧”建设,用好区为民服务网络平台和“战区制”管理信息系统两个平台,整合河湖数据资源,实现“一河(湖)一档”数字化,应用无人机等实时在线监控,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等机制,推进依法治水。探索把支部建在水上,构建党组织引领、党员带头、志愿者参与的“党建+河长制”治水模式,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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