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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政府办公室围绕更好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实际需求,进一步提升政策发布解读质量,增加公开信息的含金量,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改善民生,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各单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助企纾困、食品药品监管、养老服务、义务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社会救助等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领域的政府信息。围绕发布、解读、回应全链条公开,不断深化政民互动,优化政策解读服务,提升解读质量,创新解读形式,2024年发布图片解读4篇,动画解读2篇,文字解读2篇;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2024年就老旧小区改造、低效用地再开发、口袋公园建设、银发经济等多项草案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加强政民互动交流,在区政府网站“网上调查”栏目公开征集影响营商环境线索、2025年20项民心工程意见建议,多方倾听社情民意。2024年共指导各单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坚持依法审核和疑难案件联席协商制,多次组织业务部门和法律顾问对依申请公开件开展集中会商办理,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对全区各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平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定期与受理单位沟通,及时了解申请办理情况,帮助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疑难点,有效解决个别受理单位业务不熟、办理被动的局面,提升答复质量和效率。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件,答复47件(含上年度结转2件,另有5件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细化责任分工,按照“谁起草、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公文制定过程中公开属性的认定工作;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好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日常管理工作,对数据库内应当修改、废止和失效的文件及时清理标注。

(四)平台建设方面。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水平,优化区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及功能,升级政府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版块,打造全区一站式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日常检查、维护,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及时对断错链及错敏字进行修改。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对全区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排查,摸清底数,按照做强主账号和集约节约的原则,对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清理整合,全年关停无力维护账号5个,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监测服务,推动全区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强化对各委办局、街道公开机构的监督保障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优化考评内容,发挥导向作用;安排专人开展每日更新情况检查、每周错敏信息检查、每季度全面检查,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0

0

0

0

0

0

5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6

0

0

0

0

0

3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47

0

0

0

0

0

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0

0 

0 

0

0 

0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具体表现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以满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信息需求为导向,组织各行政机关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公开事项系统梳理,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二是聚焦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对网上政府的数字化需求,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着力增强以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数据融合能力,在加强网络安全的基础上,不断在内容供给、用户体验、服务效能等方面推陈出新;三是召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组织各单位及时掌握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明确重点工作和具体任务,熟悉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流程标准、依申请公开业务办理流程,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再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区政府办公室办理依申请公开案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中填写“其他”结果6项,分别是:5项答复申请内容属于咨询事项,不属于《条例》调整范围,1项区分答复,答复申请内容属于咨询事项以及其他申请内容不存在;2023年度未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审理结果为在复议过程中行政机关主动纠错,重新作出告知书;表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中填写“其他”结果1项,具体情况为在复议过程中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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