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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7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2021年和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强工作指导,狠抓任务落实,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主管部门作用,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与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一是强化组织推动。制发《2021年和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推动上级部署落到实处,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为落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制定《和平区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整改整治专项行动任务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倒排工期、限时清零。二是推进主动公开。组织全区各单位围绕义务教育、稳岗就业、疫情防控、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养老服务、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持续做好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在“重要会议”专栏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7次,在“政务访谈”栏目发布委办局长政务访谈11篇,开设“决策意见征集栏目”功能板块,用以听取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意见建议。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减少纯文字解读比例,在政策解读栏目发布图片解读7篇,视频解读1篇,图表解读1篇,问答形式解读2篇,对相关政策进行了立体式、全方位解读,内容详尽、通俗易懂,使各项政策更接地气。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办理和答复过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积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相关诉求,做到“能公开的尽公开”2021年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政策文件发布格式,2021年区政府办在“政策文件”栏目公开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22篇;针对今年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增加了全文下载功能,对在区政务网公开的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已废止、失效的政策文件及时在原文进行标注

(四)平台建设

加强对区政府门户网站日常运维管理,按照市政务网站统一标准对网站栏目布局、页面格式等进行重新设置调整,增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决策意见征集”“新闻发布会”等栏目,在区政府网站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入口,严格按照《“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规范》要求,按时、据实办理找错留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做好政务新媒体开办注销关停备案管理,开展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全区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

强化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绩效考核,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新媒体等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范围。举办全区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提高我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2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力度还需加大;二是公开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规范;三是依申请公开联动工作还需要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将贯彻落实《条例》放在工作重要位置,强化提升贯彻《条例》的思想认识,细化《条例》执行的工作安排,做好《条例》落实的监督检查;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的日常监测工作,优化各项功能,不断提升政府网站的服务水平,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监管,完善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规范做好基础管理;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探索全区各部门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遇有疑难复杂或涉及多个单位的申请事项,由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决定,提高申请答复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区政府办公室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上一度未审结的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最终审理结果为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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