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现将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总局 第74号,以下简称《九条规定》)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九条规定》是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在归纳总结近年来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的,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规定进行了明确。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九条规定》,充分认识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遵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强化安全基础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二、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
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人员制定企业应急预案并做好备案工作,确保预案与属地政府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工作中要科学制定演练计划,定期开展演练,不断提升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本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应急值守,第一时间报告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落实各项值班工作规定。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规定1小时内上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等现象。
四、细化分工,提高处置能力
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不断完善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认真做好可能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分析和评估;要围绕事故信息报告、人员调动、物资保障、部门联动等应急响应过程,强化应急保障和善后处置,不断提升事故处置能力。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2015年3月30日
(联系人:王继辉;联系电话:2319633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一、必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二、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三、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四、必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五、必须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六、必须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明显标识,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七、必须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
八、必须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并按规定立即如实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九、必须每年对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进行总结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