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安委会关于开展液化气钢瓶专项
治理行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领导对加强液化气钢瓶运输、充装环节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了《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液化气钢瓶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津安生〔2013〕12号),要求从即日起至2014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液化气钢瓶安全治理专项行动(下简称专项行动)。为落实好此项工作,根据我区的具体情况,现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过部门管理、联合执法、基层监督、疏堵结合等手段,严厉打击液化气钢瓶非法运输、非法充装及违规使用50公斤以上液化气钢瓶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公共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我区的专项行动在区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开展。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安委会主任、区长助理赵昔涛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区建委、公安和平分局、和平区质监局、和平消防支队、区安监局等单位。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主要负责协调督促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开展专项行动工作。
专项行动的具体分工:
(一)区建委:负责区内各建筑施工工地的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查处建筑工地倒灌液化石油气行为和违规使用50公斤以上液化气钢瓶作为烹饪热源的行为。
(二)区质监局:负责超期未检、标志不符合规定和报废钢瓶的管控;对判废、超期未检和标志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将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处理;查处违法、违规充装行为。
(三)公安部门:负责液化气钢瓶运输、充装等环节中产生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置;按照《治安处罚法》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非法充装、倒灌行为。
(四)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及相关条例规章的要求,负责高层建筑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问题的处理,查处违法、非法储存行为。
(五)安监局:承担专项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推动全区的专项行动,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负责汇总全区餐饮企业违规使用50公斤以上液化气钢瓶的情况,并上报市燃气管理部门查处。
(六)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专项行动工作,落实目标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发动各居委会及时发现液化气钢瓶的非法充装和违规使用问题,并按照责任分工书面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具体步骤
(一)部署阶段(即日起--11月15日)
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治理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落实人员,制定计划,确保专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检查阶段(2013年11月16日至2014年1月10日)
区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力量开展执法打击活动,重点打击非法充装和违规使用50公斤以上液化气钢瓶行为。2014年1月10日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将专项行动取得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及情况分析,形成书面报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汇总阶段(2014年1月11日至1月30日)
区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对各街道、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抽查,对未能按照责任分工进行落实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并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区是中心城区,人口密集,道路狭窄,液化气钢瓶爆炸事故危害性更大,特别是高层底商和未改造的老城区,使用液化气钢瓶的情况还比较普遍,使我区的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级领导对此要切实提高认识,要借助全市开展专项行动的良机,认真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打击非法运输、非法充装和违规使用50公斤以上液化气钢瓶的行为。
(二)加强联合执法。对发现和举报的非法充装行为,由区质监部门牵头,区安监、属地公安派出所、发生地街道办事处共同参加及时查处;对非法运输问题由公安交管部门会同公安派出所及时查处;对举报的在用的判废、超期未检、标志不符钢瓶问题,由质检部门牵头,安监、公安、消防、派出所共同参加及时查处;对餐饮场所违规使用50公斤以上液化气钢瓶的行为,由各街道及时下达《检查记录》,告知其行为违规之所在,对拒不整改和拒绝检查的企业,书面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转市燃气管理部门查处。
(三)调动基层,及时举报。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基层力量,利用基层居委会贴近民众的优势,及时发现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流动充装、违法倒灌的情况拨打12319,对使用无条码钢瓶的拨打12365,对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拨打110,对存在火灾隐患的拨打96119,对无资质非法运输的拨打24539200,对存在生产安全隐患的拨打12350。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区安委会负责联系区有线台和区信息化办发布专项行动有关信息。各街道办事处及各居委会,要采取制作专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在使用液化气钢瓶比较普遍的地区,宣传安全使用知识,营造人人关注的社会氛围,确保我区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
2013年11月11日
(联系人:王继辉 电话:2319633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