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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2-05-31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应急管理局

 应急管理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大类 抽查事项 (重点/一般)
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共性)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 一般 现场检查 区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 一般 现场检查 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
2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 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单位 一般 现场检查 区应急管理局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二十五条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的企业 一般 现场检查 区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
3 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管理 对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的监督检查 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 一般 现场检查 区应急管理局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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