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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4-01-11    发布者:区应急局






天津市和平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督查、评估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修订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负责组织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负责收集分析有关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分析和预测应急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组织各类灾害应急处理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消防、抗洪抢险、地震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地震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对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区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

(十六)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十八)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职能转变。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应急管理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下辖1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和平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天津市和平区应急管理局本级

2.天津市和平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第二部分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和平区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21154.0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130000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8292.40元、卫生健康支出614146.2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343615.48元、债务付息支出35100.00元。天津市和平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20221154.08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20221154.08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4085176.84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6名人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300000元,占6.43%;一般公共预算18921154.08元,占93.57%;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支出预算20221154.08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4085176.84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6名人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2986054.08元,占64.22%;项目支出7235100元,占35.7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0221154.08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4085176.84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6名人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21154.0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1300000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221154.08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4085176.84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6名人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8292.40元、卫生健康支出614146.2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343615.48元、债务付息支出35100.00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21154.08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4085176.84,主要原因是新招录6名人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28292.4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107119.2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6名人员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1228292.4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18861.60元,主要用于支付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09430.80元,主要用于支付员工职业年金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614146.2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30201.82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6名人员为其缴纳医疗保险,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614146.2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项)511788.50元,主要用于支付员工医疗保险的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02357.7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18343615.48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3947855.82元,主要原因是:结转上一年债务,支付避难场所等项目欠款,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18343615.48元,包括“行政运行”(项)11143615.48元,主要用于支付工会经费、公车补贴和办公经费的支出;“灾害风险防治”(项)8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灾害风险防治费用的支出;“安全监管”(项)5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全监管费用的支出;“应急管理”(项)13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应急管理费用的支出;“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100000.00元,主要用于防汛项目的支出;

4.“债务付息支出(类)”35100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一般债尚未偿还,仍需支付利息,其中: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35100元,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351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利息的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986054.08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142460.84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6名人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12314979.3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60172.00元,津贴补贴4735202.40元,奖金1306361.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18861.60元,职业年金缴费409430.8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1788.5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2357.7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235.77元,住房公积金2615166.00元,退休费45163.60元,奖励金240.00元。

公用经费671074.71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156034.7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470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8000.00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1000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防汛应急指挥车燃油、维护等费用。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0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00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用于防汛应急指挥车燃油、维护等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天津市和平区应急管理局单位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和平区应急管理局单位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天津市和平区应急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71074.71元,包括工会经费156034.7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470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8000.00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4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7月底,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金额7235100.00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4年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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