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表单位:和平区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2年3月15日
| 序号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重点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 | 预估抽查 对象数 | 检查时间 | 检查主体 | 
| 1 | 医疗保障监督检查 | 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 区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 对定点医药机构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询问有关人员等 | 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抽查比例10% | 医保定点医药机构10家 | 3月至12月 | 区医疗保障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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