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表单位:和平区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2年3月15日
序号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重点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 |
预估抽查 对象数 |
检查时间 |
检查主体 |
1 |
医疗保障监督检查 |
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
区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
对定点医药机构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询问有关人员等 |
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抽查比例10% |
医保定点医药机构10家 |
3月至12月 |
区医疗保障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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