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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卫生健康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2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和平区卫生健康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强卫生健康系统自身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抓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0年和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着力做好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对各级各类民营医院开展100%全覆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涉医信访投诉处理机制、应急响应机制、警医联动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针对地做好回应工作。2020年区卫健委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17条,随机监督抽检公示共计3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7

-1

117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567779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稳步推进,但也存在公开信息的形式较为单一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21年区卫健委将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加强改进工作。一是加强群众关切。及时公开医疗服务、疫苗接种、健康扶贫等信息,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价值。二是完善公开机制。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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