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和平区卫健委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类别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综合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

法定职责

本部门法定职责

综合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3

领导信息

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综合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4

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主要职责等

综合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5

下属单位

单位名称、主要职责、联系电话等

综合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信息公开

6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

综合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7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信息、依申请公开方式途径等

综合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8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综合办公室

政府网站

年度公开

政策文件

9

政策性文件

本部门制定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相关业务科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0

政策解读

对本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的解读信息

相关业务科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人事公告

11

事业编录用

事业编制人员招考、拟录用人员信息等

人事管理科

政府网站

实时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

12

财政预决算

财政预决算报告

财务保障科

政府网站

批准之日起20日内公开

13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意向、单一来源公示、采购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合同及验收公告等政府采购信息

医政科

政府采购网

及时公开

行政处罚

14

对公共场所未按照规定进行卫生检测及不符合用具卫生规定的处罚

每项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办理结果

法制监督科

政府网站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15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处罚

每项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办理结果

法制监督科

政府网站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16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处罚

每项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办理结果

法制监督科

政府网站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17

对护士违反执业规定的处罚

每项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办理结果

法制监督科

政府网站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行政检查

18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双随机”抽查情况

法制监督科

政府网站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事项办理
(其它政务服务)

19

城乡水质加密监测结果

每季度城乡水质监测结果

疾控科

政府网站

季度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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