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少天津新视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50%质量保证金的
公告
2021年第1号
按照《旅行社条例》,经核查,天津新视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三年内未发现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未出现重大旅游投诉、无行政处罚等情况,于2021年3月8日决定同意减少其50%的质量保证金。
序号 |
旅行社名称 |
经营场所 |
许可证编号 |
1 |
天津新视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承德道与张自忠路交口西北侧港湾中心1502室 |
L-TJ-CJ00060 |
特此公告。
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3月25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