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好利来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江制衣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和《渤海大楼底商室内装修工程》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我局认真研究,并报市文物局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按照天津市天大建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编制的《渤海大楼底商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修缮。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文物局批复中提到的修改意见调整设计方案(市文物局批复附后)。
三、你单位要对该项目施工过程进行监管,制定施工安全预案,严格控制施工各环节的工程质量,确保文物安全。充分利用拍照、录像等手段,留存施工资料,并做好工程档案记录、汇总,工程竣工后应及时通知文物管理部门进行验收。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你单位聘请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等级的文物工程资质证书。在施工、监理单位招投标后,须将合同书、资质证书一并报我局备案后方可施工。我局将派区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
附件:天津市文物局关于渤海大楼底商室内装修工程的批复
2018年5月22日
(联系人:李松鸣;联系电话:022-2730637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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