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类别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

法定职责

本部门法定职责

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3

领导信息

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4

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主要职责等

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5

下属单位

单位名称、主要职责、联系电话等

各下属单位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策文件

6

法律法规规章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

各有关科室会同生态综合科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7

规范性文件

本部门制定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各有关科室会同生态综合科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8

政策解读

对本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的解读信息

各有关科室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信息公开

9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

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0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信息、依申请公开方式途径等

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1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办公室

政府网站

年度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12

新闻发布

新闻发布会时间、地点、发布内容等

各有关科室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人事公告

13

公务员录用

公务员招考、拟录用人员信息

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4

事业编录用

事业编招考、拟录用人员信息

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5

人事任免

委党组人事任免情况

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建议提案

16

建议提案办理

可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事项办理
(行政处罚)

17

对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违法行为的处罚

实施依据、流程及本部门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生态综合科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18

对环境污染防治领域违法行为的处罚

实施依据、流程及本部门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生态综合科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19

对生态保护领域违法行为的处罚

实施依据、流程及本部门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生态综合科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事项办理
(行政处罚)

20

对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监督管理领域违法行为的处罚

实施依据、流程及本部门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生态综合科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

21

规划信息

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主要工作计划或要点等

各有关科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2

财政预决算

财政预决算报告

办公室

政府网站

批准之日起20日内公开

23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意向、单一来源公示、采购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合同及验收公告等政府采购信息

办公室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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