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27256800(传真) 地址:和平区南马路11号创新大厦二楼和平区行政许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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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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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和平慈泰中医门诊部新建项目 |
天津和平慈泰中医门诊部 |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
和平区昌都路18 号(和平区电台道香榭里 5-105) |
项目基本情况 |
2015年03月24日—2015年03月30日 |
注:公众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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