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27256800(传真)
地址:和平区南马路11号创新大厦二楼和平区行政许可中心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足球酒吧项目 |
天津市华秀餐饮有限公司 |
和平区重庆道83号民园广场北楼西侧301 |
天津市和平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
2014年11月20日 |
和环保管验 [2014]04号(批复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