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签发人:郑伟铭
——2024年6月27日在和平区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和平区审计局局长 马洪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关于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相关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区审计局对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支持下,紧紧围绕我区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
2023年,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坚持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全区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有固,呈现趋势向好、结构更优、动能转强、效益提升的高质量发展态势,区级预算执行总体效果良好。
——盘活存量资产,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重新修订并印发《和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备案工作流程》,分类处置闲置资产,实现盘活收入8.43亿元,盘活房产16处,增加政府财力;积极推动国有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加强资源统筹,实现资产调拨67批次。
——清理财政暂付款,防范化解全口径债务风险。强化预算约束,落实好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运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特殊一般债、收回借款等方式清理财政暂付款5.54亿元。
——落实“十项行动”,持续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调整安排 2.5亿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统筹1.2亿元用于市容管理提升,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有序推进五大道公园一期建设、公共停车特许经营项目、环卫市场化改革等,全面保障社会事业发展。
一、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423,09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7,465万元,上年结余29,866万元,调入资金19,33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6,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7,40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3,40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54万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使用31,7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2022年增加24.5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2022年增加14.41%,其中民生支出增加26.45%。
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0,57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2,671万元,调入资金7,209万元,新增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6,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0,000万元;预算支出26,976万元,调出资金6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0,000万元;年终结余59,41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4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4万元;预算支出28万元;年终结余11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有序。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延伸审计了22家主管预算单位及其所属27家基层预算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
一是区住房建设委、区退役军人局及所属军休所、区城市管理委所属垃圾管理所等11家单位收到市级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拨款共计5,559.52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二是新兴街办事处、南市街办事处利息收入1.12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三是区融媒体中心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65.93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不规范
1.违规使用财政资金
一是区中医医院超范围使用人才培养经费用于国医堂改造项目资金10万元。二是第二十中学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款项6.78万元。
2.应缴财政资金未上缴
一是区民政局等6家单位项目结余结转资金552.94万元未上缴。二是区应急管理局罚没收入13.43万元未上缴。三是区大数据中心等4家单位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生育津贴等其他应缴未缴金额共计14.93万元。
3.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区应急管理局等3家单位会计核算不正确,涉及金额772.43万元。二是区委网信办往来款长期挂账15.30万元。三是新兴街办事处等3家单位原始凭证不合规,涉及金额11.90万元。四是区红十字会从单位基本户向公务卡账户违规转账0.78万元。
(三)预算资金绩效管理不完善
一是绩效目标金额设置不合理。区城市管理委等6家单位12个项目已完结,预算资金执行率低于70%,涉及预算资金1,256.70万元。二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经抽查,区司法局等3家单位3个项目制定的量化指标与相关文件或实际情况不相符。三是绩效目标细化程度不足。经抽查,区发展改革委等3家单位3个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未依据项目绩效资金实际使用方向细化。
(四)内部控制不到位
一是南市街办事处等4家单位预决算等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策。二是区委网信办等5家单位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三是区医疗保障局等6家单位制度执行不到位。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依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对政府债务政策落实、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及有关政策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政府债务政策落实情况
2023年新增政府债券72,000万元,其中:政府一般债券36,000万元,政府专项债券36,000万元。市财政局转贷区财政局再融资专项债券30,000万元,用于置换2018年8月发行、2023年8月到期的专项债券。当年偿还债券利息13,071.96万元。截至2023年末,债券余额468,500万元。
截至2023年末,2022年及以前年度发行债券尚有7支债券(金额共计106,569万元)未支出完毕,未支出金额28,775.52万元,占7支债券金额的27%。
依据市财政局对2023年度专项债券支出进度情况的通报,截至2024年4月底,和平区专项债券总体支出进度为24.20%,低于全市总体支出进度水平。
(二)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
和平区认真落实就业、失业相关政策,多举措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提升就业技能素养,开展稳岗返还资金和失业保险补助金等专项整治,做好援企稳岗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就业补助资金发放不合规。企业享受一次性吸纳农民工补贴0.10万元,但是该农民工不在享受政策范围内;非就业困难人员违规享受差额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生活费补贴,企业违规享受吸收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等,涉及金额5.73万元。
二是创业担保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未及时拨付5.32万元;创业担保基金银行账户滞留非担保基金业务资金11.33万元,未实施分离管理;创业担保基金存放于不具备管理资质的运营机构账户中。
(三)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策落实情况
和平区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和平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积极推进和平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审计发现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达标的问题。
一是17所小学的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于标准7.50平方米,13所中学的生均体育场馆面积小于标准10.20平方米。二是3所初中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校际差异系数不达标。三是1所学校体育、艺术教师人数不达标。
四、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部分资产账实、账账不符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12家单位1,499.28万元办公设备、信息系统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未登记入账,形成账外资产。
(二)资产管理不规范
一是区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及病媒生物消杀药品等库存材料管理不规范,出库入库记录不全,记账销账不及时,涉及金额25.87万元。二是区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存放的部分物品超过使用期限,未及时处置,不符合备灾救灾要求。
五、审计建议
(一)各预算单位应严格执行预算法,完善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增强年初预算的科学性和可预见性,在编制年初预算时要综合考虑全年项目情况,在测算各项预算指标时要详细准确。
(二)各预算单位应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加强财务核算管理,确保预算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结余资金做到应缴尽缴,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预算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各债券使用单位应依据实际情况合理申报债券资金,加快使用进度,确保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扩大有效投资。
(五)财政部门应强化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财经秩序,加强对各预算单位的财务工作培训,指导监督各预算单位财经制度执行有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审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中央和市、区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指导和监督,立足经济监督,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践行初心、担当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和平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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