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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5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总体情况

2024,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高我局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不断完善

一是夯实思想认识基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严格落实《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明确信息公开重点,做到信息公开“应公尽公”。

二是强化队伍平台建设。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梯队确保专人专岗负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对标上级部门平台建设,依托“和平区人民政府”“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个门户网站及“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和平”2个政务新媒体平台,有力打造信息公开矩阵。

三是优化沟通联络机制。结合实际,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沟通信息公开相关情况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及时将会议精神和各项要求传达至局各部门确保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同时,按照上级部门网站监测通知,第一时间规范信息公开、整改问题隐患,按时规范整改完成率达100%。

(二)立足职能定位,主动公开范围不断扩大

2024年至今,和平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强化网站平台规范化建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60余条。

一是注重权威信息发布。聚焦重点政务,更新办事指南3条、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5条、工作文件5条,公布全局财政预决算文件12条。结合人事任免以及人员变动实际,及时更新局领导班子有关信息。聚焦民生热点,持续做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企业年报公示、公平竞争审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等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事项的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相关公示通告及工作动态100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400余条,落细落实“公示为民、公示惠民”。

二是注重政策宣传解读。持续做好“食品安全条例”“新公司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政策解读工作,综合运用一图读懂、视频动画等多元化解读方式,进一步提高解读质量。同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发布《和平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政策解读信息1条,帮助企业群众学习政策、理解政策。

(三)服务群众所需,依申请公开受理合法合规

切实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等规定,严格按法律程序,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受理、办理、流转、审核等流程,做好关键时间节点督办提醒,有效避免超期答复。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目标,与全局各部门充分沟通,多次牵头组织依申请公开业务研判会,精准掌握申请人实际诉求,有针对性地提高办理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4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0

行政强制

 18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0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 

0

0

0

0

0

7

(七)总计

28

0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规定,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依法依规为群众提供便利高效服务,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围绕服务中心工作,高标准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仍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策解读帮助企业群众读懂政策、使用政策力度亟待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定位,围绕中心工作、社会关切,聚焦重点领域,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广度深度。提高公开效率,加强信息更新保障,按相关要求做好法定事项依法规范主动公开。

二是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及时学习内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天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规范,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告知答复的规范性。

三是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丰富解读形式,优化解读渠道,进一步提高解读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政策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全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结果为“其他”的共有7件,其中经沟通后申请人撤销申请的6件,答复申请人该申请内容属于咨询事项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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