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网站无障碍 丨 关怀版 丨  关爱版

关于注销(标注)有关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09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局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营业执照已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等情况,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注销(标注)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自注销(标注)之日起,被注销(标注)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停止使用。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附件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公告注销企业名单.pdf

附件2.《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公告标注企.pdf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9日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

微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