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春节临近,叠加寒潮天气影响,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易发多发,为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委办公室、市减灾委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预案执行的通知》以及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应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强化特种设备应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全市安全生产会议部署,深刻吸取全国及本市事故教训,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压实压紧责任链条,细化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分析研判本单位特种设备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全力做好防范应对特种设备突发情况的各项应急准备,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持续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迅速行动,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
各使用单位要落实好应急演练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组织研究并完善本单位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采取岗位自训、集中轮训等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应急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定本年度特种设备应急演练计划,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在2024年2月9日前开展1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应急救援流程,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严格执法,切实抓好演练实施
我局将结合近期下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两会和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提示》和《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急演练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作为行政处罚重点,对弄虚作假、搞“挂名”逃避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对应急预案不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倒查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提级响应,强化应急预案执行
按照《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在春节等重点时期,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实行提级响应。各使用单位要通过实战演练,进一步完善现场行动方案和保障方案,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人员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做好防范应对特种设备突发情况的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抵达现场、开展救援。
三、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6日前)
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传达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全市安全生产会议部署,对应急预案相关工作安排进行动员部署。
(二)开展应急演练(2024年2月9日前)
各单位要按照部署要求建立并完善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做好人员培训,并在2024年2月9日前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三)监督抽查(2024年2月6日至2月25日)
聚焦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演练执行情况,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四)总结提高(2024年2月25日至2月29日)
各单位在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将演练记录于2024年2月9日前提交至四平西道5号417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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