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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度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培训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26    发布者:区市场监管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按照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我局将于近期开展2008年度特种设备管理员、司炉工,电梯司机、水质化验员、压力容器工的培训考核工作。具体培训工作由天津市智海职业培训学校负责,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对培训人员进行统一考核,凡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将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一、培训考核范围

㈠、增项和新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

㈡、持过期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

㈢、需要复试换证的人员

二、具体安排

㈠、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4月10日一4月30日

上午9:O0一11:30     下午2:00一4:30

报名地点:天津市智海职业培训学校(和平区新兴路38号青火锅楼上7楼)

联 系 人:徐老师、李老师    电话:85681666

㈡、培训安排

1.增项和新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参加培训、考核(笔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2.持过期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参加培训、考核(笔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3.需要复试换证的人员,参加培训、考核(笔试)。

㈢、培训、考核、鉴定收费标准

 

司炉工

电梯司机

压力容器工

水质化验员

锅炉房

管理员

压力容器

管理员

电梯管理员

初试

380元/人

200元/人

200元/人

380元/人

260元/人

260元/人

260元/人

复试

200元/人

150元/人

150元/人

200元/人

200元/人

200元/人

200元/人

㈣、其他事项

1.报名时应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经卫生医疗机构体检合格盖章,缴纳3张一寸彩色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身份证复印件。

2.参加复试人员须出示原《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3.具体培训时间报名时通知。

三、要求

㈠和平区内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好今年的特殊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㈡如发现不按规定参加培训考核的单位和个人无证上岗,我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00八年四月八日

 

 

共印450份

主题词:特种设备  培训考核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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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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