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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我局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7-13    发布者:区市场监管局



局属各部门:

按照市质监局《关于转发<关于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津质技监局行[2010]340号)的要求,我局制定出《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和《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消防安全疏散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此通知。

附件1:《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附件2:《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消防安全疏散预案》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

共印 15

主题词:消防安全规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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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十二

附件1

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局的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全体干部职工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管理规定。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消防专门机构与群众自救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消防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和“安全第一”的观念;落实消防责任,严格遵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消防安全。

第三条  机关办公室是局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以及本规定,对单位及部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各部门必须自觉接受局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第四条  建立健全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局法人代表为局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领导为局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所在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组织与责任

第五条  局实行消防安全分级责任制,对消防安全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局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局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分管局长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办公室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1、每半年组织防火检查,监督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2、组织制定火警应对方案和演练方案;

3、组织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和消防演练;

4、完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保障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有效运行,合理设置重点部位禁火标志、疏散标志、安全出口标志,采取一切措施,做好消防安全预防工作。

(四)局机关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1、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

2、组织制定本部门防火责任制;

3、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管理工作的内容,支持配合局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三章  办公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第六条  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  全体干部职工有义务参加经常性的消防业务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消防防范和自救能力。

第八条  严格按照电器设备使用操作规范程序操作,人员离开时要将所有电器设备电源关闭,做到人走电断,人走灯灭。

第四章  消防检查与监督

第九条  办公室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监督。

第十条  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定期组织本部门有关人员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办公室定期组织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消防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责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作详细记录。

第十一条  在检查中如发现重大火险隐患,应及时向被检查部门发出火险隐患整改意见,被检查部门要抓紧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并把整改情况及措施报告机办公室。对能整改而不认真整改或拖延不整改的部门,要追究其消防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办公室对发生火警火情事故,应迅速报告主管领导和消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指挥灭火疏散,协助消防部门灭火,事后组织力量查明原因,确定事故的性质、情节、后果、依法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提交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

附件2

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消防安全疏散预案

为保护机关干部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赢得战机,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迅速疏散人员,将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落实机关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增强抵御火灾事件能力,特制定本消防应急疏散预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

为防止发生重大火灾事件时出现混乱局面,使灭火工作有组织、有步骤的进行,各部门积极配合、指挥得当、处置有方,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机关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火灾处置领导小组。

1、指挥组:

总指挥:局长

副总指挥:主管副局长

主要任务是:发生火情时能迅速组织人员尽快赶赴现场,指挥现场人员进行救火。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级阶段,尽力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疏散引导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办公室成员

主要任务是:迅速组织机关干部员工从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离火灾现场。同时为即将前来增援的消防部门人员清除障碍,开辟通道。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进行扑救。

利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及时沟通联络,当好机关救急小组的眼睛、耳朵。力争使其他人力、物力用在最关键的地方。确保灭火指挥机关通讯联络畅通、指挥正确及时。

3、保卫组:

组长:人事监察科长

成员:工会负责人

主要任务是:根据现场的情况,灵活调配,正确指挥救火力量和灭火设备的使用,确保灭火工作忙而不乱,高效有序。对从现场抢救出的物品进行妥善保管。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

4、抢救组:

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成员:各部门相关人员

主要任务是:协助医疗人员做好救护工作。

二、火灾应急处置程序

全体机关干部员工要有高度的防火意识,机关要坚持经常性的检查。牢记火警报警电话:“119”和“110

1、发现火灾事件苗头或有火灾事件时应及时向“110”报警或拨打“119火警电话。

2、及时组织现场人员用灭火器具进行扑救,力争能够有效控制火情,尽量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3、应迅速组织引导 机关人员疏散,撤离现场。清除各种障碍,疏通各种通道,为消防人员、车辆进入现场扑救创造条件。

三、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

1、在发生火灾时,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人员,其次再进行受火势围困的物资疏散。疏散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己的安全,疏散后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火灾扑救的安全地点。

2、在疏散时,要先疏散容易起火物资和贵重物资。

3、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四、教育培训

1、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像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加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2、加强员工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力争使其做到:会宣传消防知识、会操作灭火器具、会疏散人员、会逃生自救,不断提高灭火救灾能力。

3、定期坚持对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更新。使其长期处于戒备状态,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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