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员队伍,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140号)等政策文件,现就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培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培训种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专项培训,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岗位特点,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
三、培训方式
不同种类培训可灵活采取不同培训方式。各种类培训按规定由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统一组织,或委托专门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可采用脱产培训、网络培训、集体学习等方式或线上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等方式进行。鼓励各单位积极探索创新培训方式。
四、培训内容和学时认定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共科目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等(见附件);专业科目包括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等。
(二)学时认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度参加各类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或者12天。
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岗前培训一般在工作人员聘用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累计时间不少于40学时或者5天,其中公共科目学时一般不得少于规定学时的2/3即27学时。
在岗培训:管理人员在岗培训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管理人员在一个聘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20学时或者3天的公共科目脱产培训。管理人员在岗培训中公共科目一般不得少于30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在岗培训分别按照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规定执行。
转岗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40学时或者5天。转岗培训中由专业技术岗位或者工勤岗位转岗至管理岗位的,公共科目培训学时一般不得少于规定学时的1/3即14学时。
专项培训:专项培训的内容和方式由任务组织方根据该工作任务的实际需要确定,可以采取团队集训等办法进行。
参训人员完成培训学习后,培训组织方出具培训考核结果证明,并反馈给参训人员所在单位,由各单位进行盖章登记认定。
五、培训费用
培训经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将培训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岗位聘用、等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充分认识到做好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尽快落实。
(二)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规划,根据行业特点、专业特色和岗位需求分类培训、按需培训,综合运用多种培训方式,拒绝形式主义,保证培训质量;同时推动培训常态化,保障培训稳定性。细化培训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各主管部门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送区人社局。
(三)各单位要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登记管理。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档案,对参加培训的种类、科目、时间和培训考核结果等进行登记,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存入本单位工作档案;新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且考试考核合格的,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培训登记表》(见附件),存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参加培训情况作为试用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主管部门每年对所属事业单位培训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每年12月5日前报区人社局备案。
联系人:姜欣言 联系电话:27267680
(此件主动公开)
区委组织部 区人社局
2021年4月14日
附件: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
2.《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培训公共科目参考目录的通知》;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培训登记表》;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情况汇总表》。
天津市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4日印发
附件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 ( 年度) |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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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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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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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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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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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岗位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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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种类 |
培训科目 |
培训时间 |
学时 |
考核(考试)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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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填写说明:
1.登记对象: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一人一表。
2.培训种类: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培训类型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专项培训。
3.培训科目:按照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划分,根据实际科目名称填写。
4.学时计算:按实际学时统计,每日按8学时计算。
附件4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培训登记表 | ||||||
个人 基本 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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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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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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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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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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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聘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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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基本 情况 |
培训科目 |
培训时间 |
培训学时 |
培训内容 |
培训方式 |
考试(考核)结果 |
公共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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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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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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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部门 意见 |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 |||||
事业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情况汇总表
( 年度)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事业单位 总数 |
培训种类 |
应培训人数 |
实培训人数 |
组织单位 |
培训方式 |
未培训原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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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前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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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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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岗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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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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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人事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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