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常伟等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5 16:07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常伟任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挂职,1年);
魏谭勋任天津市和平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挂职,1年);
年周任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1年)。
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2025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政策解读
名 称: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常伟等任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101000141014L/2025-00003发布机构 :天津市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和平政人〔2025〕3号主 题 :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成文日期:发文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常伟任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挂职,1年);
魏谭勋任天津市和平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挂职,1年);
年周任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1年)。
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2025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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