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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时翠丽、孟祥辉、李焕文、孟德阳、时梦涵诉天津恒亿快递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和劳人仲案字[2025]第1030号)仲裁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1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恒亿快递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时翠丽、孟祥辉、李焕文、孟德阳、时梦涵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津和劳人仲案字〔2025〕第103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津和劳人仲定字[2026]第18号仲裁决定书:申请人提出因关联案件尚在法院审理程序中,本案申请中止审理。鉴于本案的审理需要以法院关联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且前诉案件尚未审结。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七条,决定本案中止审理。

    

上述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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