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网站无障碍 丨 关怀版 丨  关爱版

关于赵梦凡诉天津童程童美编程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和劳人仲案字[2025]第156号)仲裁裁决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2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童程童美编程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赵梦凡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津和劳人仲案字〔2025〕第15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津和劳人仲裁字[2025]第150号仲裁裁决书,[2025]第150号裁决如下: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底薪工资差额2250元、2024年11月至12月的绩效工资7380.22元、2025年1月底薪工资差额3068元。本裁决为终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上述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9日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

微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