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
和平区民政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类别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

法定职责

本部门法定职责

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3

领导信息

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4

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主要职责等

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5

下属单位

单位名称、主要职责、联系电话等

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策文件

6

法律法规规章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

各有关科室会同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7

规范性文件

本部门制定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各有关处室会同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8

政策解读

对本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的解读信息

各有关科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信息公开

9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

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0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信息、依申请公开方式途径等

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1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办公室

政府网站

年度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

12

财政预决算

财政预决算报告

办公室

政府网站

批准之日起20日内公开

13

社会救助

低保数据公示

社会救助科

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14

养老服务

养老领域工作情况信息,为老服务机构信息

为老服务科、养老服务中心

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15

公益事业

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机构信息,工作情况

社会组织科

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16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意向、单一来源公示、采购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合同及验收公告等政府采购信息

办公室

政府采购网

及时公开

行政确认

17

民政业务领域行政确认事项

局本级慈善组织资格认定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办理结果

社会组织科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8

婚姻登记管理和收养管理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收养登记、解除收养登记、撤销收养登记的申请条件、办理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

社会事务科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行政处罚

19

对违规、非法开展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的处罚

每项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办理结果

社会组织科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20

对冒领、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服务的处罚

每项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办理结果

社会救助科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21

对骗取养老服务补贴、违规领取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养老机构违规经营的处罚

每项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办理结果

为老服务科、养老服务中心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22

对社会福利机构和个人违反《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行为的处罚

每项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办理结果

为老服务科、养老服务中心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23

对违规办理丧事活动、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处罚

每项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办理结果

社会事务科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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