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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4-03-21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絮花如雪草如茵,寒食清明处处春。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祀和追奠先人的传统节日。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弘扬向上向善的文明新风,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值此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文明祭扫,保护生态环境自觉摒弃祭祀陋习,不在道路、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区域焚烧纸钱、焚香祭祀,不生产销售、不购买使用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倡导采用网络祭扫、家庭追思、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绿色低碳方式祭扫。

二、倡导生态安葬,严禁散埋乱葬遵守相关规定,不在可耕地(包括承包的责任田和自留地)、水库和河流堤坝、铁路与公路两侧等法规禁止区域建造坟墓,不将骨灰装棺埋葬。倡导骨灰深埋、撒放、植树葬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节约土地资源,促进生态文明。

三、倡导厚养礼葬,反对大操大办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倡导文明节俭办丧,摒弃陈规陋习,反对大操大办,反对盲目攀比,反对铺张浪费。通过传承良好家风家教,传承逝者精神力量,来缅怀先人。

四、倡导安全至上,严防火灾隐患倡导错峰祭扫,避开周末和清明假期祭扫高峰严防拥堵踩踏,确保安全出行。遵守消防安全和火灾防控规定,不在靠近林草耕地的公墓、骨灰堂等场所周围明火祭祀,筑牢安全防线。

五、倡导示范引领,树立文明新风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推动移风易俗、厉行节约,带头文明祭扫、丧事简办,带头维护生态、保护耕地。主动宣传优秀传统文化,监督和制止不文明殡葬行为,带头弘扬时代新风。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破除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争做新时代新风尚的倡导者传播者和实践者共同度过一个文明健康节俭环保安全有序的清明节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贡献力量。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          

        2024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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