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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2023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4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

各位家长:

为做好2023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登记和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2、学生须具有和平区户籍,且持有与和平区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户主及房产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

3、服从和平区教育局的统筹安置。

二、网上登记

2023年11月1日上午9:00至11月17日下午17:00,电脑登录https://base.edu-dc.cn(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通过用户注册、填报信息、上传报名材料等程序进行预约登记,经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填报凭证(凭证名为“和平区2023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

填报提示:

1、在“初中-和平区2023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任务下进行填报

2、网上填报信息中的“学生序号”填写注册手机号

3、系统中“招生学校简章”为全区中学简介,转学学生统筹安排在其中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三、现场核验

1、核验地点

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地址为和平区南门外大街257号(从和平区教育局正门进入)

2、核验时间

身份证号末位为0-5的学生:11月23日上午9:00-11:00

身份证号末位为6-9、X的学生:11月23日下午2:30-4:30

注意:核验现场仅允许一名家长进入(学生不必到场)。

3、核验材料

(1)和平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2)和平区房产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信息页、盖章页)

(3)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填报凭证(凭证名为“和平区2023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

(4)《和平区九年级转学申请》(见附件,家长下载后自行打印,填写完整并手写签字)

(5)如户口簿不能证明不动产持有人与学生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蓝印户籍学生还需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

四、接收入学

经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12月4日-12月5日,安置学校将电话通知家长。

12月11日,转学学生须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按时报到上课,并及时提交相关转学材料。学生家长协调原学籍学校按时办理网上转学手续。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五、工作提示

1、转学学生不具备指标生推荐资格。按照市教委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工作的相关规定,学生须在学籍所在校就读三年方可取得指标生资格。

2、家长及学生所提供的信息和各项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信息不准或材料不实造成的无法正常入学、取消学籍等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3、网上审核结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家长及时关注短信和报名系统左侧“消息通知”一栏。

4、学生转学全过程由和平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附件:和平区九年级转学申请.docx




和平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

202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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