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关于“建立普法责任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的规定,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平区教育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现予以公示。
和平区教育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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