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平区教师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教育发展规划、教育基础理论、教育教学、教育评估、课程建设、科学应用、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研究,负责教育培训、学术交流、教育信息化等工作。
2.和平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系统内教育技术装备、财产和档案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校舍的基建、维修和管理;负责学生资助和助学金管理等工作;做好学生卫生保健和医保服务工作。
3.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和平区承办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并承接天津市考试院安排的其他考试任务。
4.和平区青少年宫
主要职责:面向和平区全体中小学生,坚持公益性原则。开展思想品德、艺术、科技、文化、体育、劳动、心理健康、生命教育等内容的校外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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