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和平区国资委2023年第17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王晶同志任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法制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企业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张薇同志任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法制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许岩同志任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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