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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7    发布者: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分局

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度报告

2024年,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四个善作善成重要嘱托,紧扣规划引领和要素保障主题,围绕群众所需所盼,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职能、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切实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促发展。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紧紧围绕规划资源中心工作,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责任。2024年,通过市规划资源局门户网站、天津市和平区政府网站及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40条,其中规划公示8条、规划公布6条、土地出让结果23条、执法公示1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示1条、通知公告1条,在市规划资源局官方公众号、和平区政府官网等平台刊发新闻报道13篇。信息发布满足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规定的时间要求。同时与市局网信办保持及时有效沟通,确保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类信息公示内容统一、公示情况实时监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各类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办理、按照规定时限答复,确保事实认定准确、引用法律条文准确,答复内容精准。2024年,分局接办各类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40件,其中配合市规划资源局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14件,分局承办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26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依申请公开答复率达到100%。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严格履行三审三校审查制度,在市局公众号、区政务网等平台发布工作宣传报道17篇,对发布的政府信息从严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有效、不涉密。定期对机构设置、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等公开信息内容开展自查,确保所公开的信息准确无误,且对信息发布栏目进行研判,力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最为准确便捷的政务信息服务。

(四)监督保障方面

分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规范开展。在工作中不断健全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发布规范化机制,坚决加强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要求,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0

0 

0

0

0 

0

10 

(七)总计

26 

0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分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依申请公开的归档装订、对频次超过合理范围的政策宣讲和疏导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2025年,分局将进一步结合规划资源工作实际,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提质增效:一是加强内容保障,定期对更新情况开展自查,发现更新不及时立即整改。二是规范机制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归档装订,加强政策解读培训,提升干部政策理解与宣讲能力,进一步提升政策宣讲和疏导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表三中填写其他结果中5件为答复申请人该申请内容属于咨询事项;5件为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或经沟通后撤销申请。

分局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不涉及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分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不存在未审结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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