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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天津市逸阳梅江湾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06-26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逸阳梅江湾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学费的申请已收悉。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我市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603号)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自2025年招收新生起,在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基础上,天津市逸阳梅江湾学校学费最高限价调整21000元每生每学年。学校为学生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任何违规行为都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严肃处理。

三、上述规定自2025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

                             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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